明教与大明帝国

一 吴元年与明之国号

我国历史上之朝代称号,或从初起之地名,或因所封之爵邑,或追溯其所自始,要皆各有其独特之意义,清赵翼曾畅论之:


三代以下建国号者,多以国邑旧名:王莽建号曰新,亦以初封新都侯故也。公孙述建号成家,亦以据成都起事也。賨人李雄建号大成,盖亦袭述旧称也。金太祖始取义于金之坚固,遂不以国邑而以金为号。然犹未用文义也。金末宣抚蒲鲜万奴据辽东,僭称天王,国号大真,始有以文义而为号者。元太祖本无国号,但称蒙古,如辽之称契丹也。世祖至元八年(1271)因刘秉忠奏,始建国号曰大元,取“大哉乾元”之意,国号取文义自此始。其诏有曰:“诞膺景命,必有美名,唐之为言荡也,虞之为言乐也……世降以还,事殊非古;称秦称汉者,著从初起之地名,曰隋曰唐者,即因所封之爵邑,是皆徇百姓见闻之狃习,要一时经制之权宜。令特建国号曰大元,取《易经》乾元之义”云。命世之君,创制显庸,必有以新一代之耳目,而不肯因袭前代,此其一端也。


唯明太祖以至正二十七年(1367)称吴元年,次年即帝位,始定国号曰大明,纪元洪武。吴非国号,亦非年号。至大明则既非初起之地名,亦非所封之爵邑,亦非如后唐后汉之追溯其所自始,如以其文义“光明”言,亦无所归属。《明实录》、《明史》诸书记太祖即位诏书,仅著“定有天下之号曰大明”一语,明清两代学人著述,亦从未涉及“吴元年”及“大明”一名词之意义者。

按太祖起自红军,奉宋帝小明王韩林儿正朔。宋龙凤七年(1361,元至正二十一年)封吴国公,十年进爵为吴王。军中文移布告均称“皇帝圣旨吴王令旨”。十二年弑宋帝,宋亡。是所谓吴元年者,如以为吴王受封之吴,则当为吴四年,如以为国号,则先此张士诚已据吴称吴王,且太祖时方遣将伐吴,不应踵袭敌国之称号。如以为纪元之称,则有史以来,从未有一字之年号!又其时天完、吴、夏、汉诸国,国号纪元,皆粲然备具。太祖后起,且承宋后,为红军正统,不应既无国号,又无纪元,仅称无所指属之吴元年也。太祖幕中多儒生,不应瞢忽至此!颇疑太祖于杀韩林儿后,仍称宋国,仍奉龙凤十三年正朔。其称吴元年者,开国后讳其起于红军,更讳言臣于小明王,曾奉其正朔。遂于宋明之际,追改龙凤十三年为吴元年,以示其非承宋而起也。推度当时情事,应是如此。然明初史迹经《太祖实录》之三修,已湮没不可详,姑系臆说于此。

至“大明”之国号,则私见以为出于韩氏父子之“明王”,明王出于《大小明王出世经》。《大小明王出世经》为明教经典,明之国号实出于明教。明教自唐代输入,至南宋而益盛,穷流溯源,因并及之。明教又与出自佛教之弥勒佛传说及白莲社合,文中牵连述及,仅凭史书。至二教经典则以滇中无从得书,参合比较,请俟异日。所述明教唐宋二代史迹,大部分多从沙畹(E.Chavannes)《摩尼教流行中国考》、王国维先生《摩尼教流行中国考》、陈垣先生《摩尼教入中国考》、牟润孙先生《宋代摩尼教》诸文引用,他山之助,谨申谢意。

二 明教

明教即摩尼教(Manichaeism),波斯人摩尼(Maui,216—277)所创。我国史籍中有称之为牟尼者,摩尼之异译也。有称之为末摩尼者,古波斯文(Pehlavi)mar mani之译文,华言摩尼主也。有称之为末尼者,末摩尼之省文也。其教杂糅祆教、基督教、佛教而成,主要经典有《二宗三际经》,二宗者明与暗也,明暗斗争,时有轩轻,明终克暗,至安乐处。法国巴黎图书馆藏《摩尼教残经出家仪·第六·初辩二宗》:


求出家者,须知明暗各宗,性情悬隔,若不辨识,何以修为?


三际者,过去未来现在也。同上《次明三际》:


一、初际,二、中际,三、后际。

初际者未有天地,但殊明暗,明性智慧,暗性愚痴,诸所动静,无不相背。

中际者,暗既侵明,恣情驰逐,明来入暗,委质推移,大患厌离于形体,火宅愿求于出离,劳身救性,圣教固然,即妄为真,孰闻听命?事须辨识,求解脱缘。

后际者,教化事毕,真妄归根,明既归于大明,暗亦归于积暗,二宗各复,两者交归。


初际明暗相背,中际明暗混糅,后际明暗划分。明为善,为理;暗则为恶,为欲。其神为明使,亦称明尊,即摩尼也。有净风善母二光明使。又以净气、妙风、妙明、妙水、妙火为五明使。北平图书馆藏《摩尼教残经》:


若有明使,出兴于世,教化众生,令脱诸苦。


又云:


其惠明使亦复如是,既入故城,坏惠敌已,当即分判明暗二力,不令杂乱。


又云:


《应轮经》云:若电那勿(Denavari,玄奘《西域记》译作提那跋)等身具善法,光明父子及净法风,皆于身中每常游止。其明父者即是明界无上明尊,其明子者即是日月光明,净法风者即是惠明。


经述“明”以种种方法困“暗”,“暗”后以种种方法囚“明”。“明”“暗”交争,一起一伏,最后明使为植十二明王宝树:


惠明相者,第一大王,二者智惠,三者常胜,四者欢喜,五者勤修,六者平等,七者信心,八者忍辱,九者直意,十者功德,十一者齐心一等,十二者内外俱明。如是十二光明大时,若入“相”、“心”、“念”、“思”、“意”等五种国士,一一孽,无量光明,各各现果,亦复无量,其果即于清静徒众而具显现。


此明教徒之十二美德也。每一树又有五记验,如第一大王树有五记验,一者不乐久住一处,二者不悭,三者贞洁,四者近智惠,五者常乐清静徒众。每一记验又各有定义,如不悭:“所至之处,若得衬施,不私隐用,皆纳大众。”合十二树六十记验,教徒具备六十种美德,乃入光明极乐世界。明使讲经已,结云:


如是等名为十二明王宝树,我从常乐光明世界,为汝等故,持至于此。欲以此树栽于汝等清静众中,汝等上相善慧男女,当须各自于清净心中栽植此树,令更增长,犹如上好无砂卤地,种一收万,如是辗转,至无量数。汝等令者欲成就无上大明清净果者,皆当庄严如宝树,令得具足。何以故?汝等善子,依此树果,得离四难,及诸有身,出离生死,究竟常胜,至安乐处。


又有《大小明王出世经》等经,释志磐《佛祖统纪》引《释门正统》:


准国朝(宋)法令,诸以《二宗经》及非《藏经》所载不根经文传习惑众者,以左道论罪。二宗者谓男女不嫁娶,互持不语,病不服药,死则裸葬等。不根经文者,谓《佛吐恋师》、《佛说啼哭》、《大小明王出世经》、《开元括地变文》、《齐天论》、《五来子曲》之类。


又有《日光偈》《月光偈》等偈,《宋会要·刑法门》二上:


明教之人所念经文及绘画佛像,号曰《讫思经》、《证明经》、《太子下生经》、《父母经》、《图经》、《文缘经》,《七时偈》、《日光偈》、《月光偈》、《平文》、《策汉赞》、《策证明赞》、《广大忏》、《妙水佛帧》、《先意佛帧》、《夷数佛帧》、《善恶帧》、《太子帧》、《四天王帧》。已上等经佛号,即于道释经藏并无明文记载,皆是妄诞妖怪之言,多引尔时明尊之事,与道释经文不同。至于字音又难辨认,委是狂妄之人,伪造言辞,诳愚惑众,上僭天王太子之号。


其教仪节为经典所规定者为斋食。巴黎藏《摩尼教残经·寺宇仪》第五:


私室厨库,每日斋食,俨然待施。若无施着,乞丐以充。唯使听人,勿蓄奴婢及六畜等非法之具。


且日食一餐,日晚乃食。北平图书馆藏《摩尼教残经》:


日一受食,不以为难。


不饮乳酪。死则裸葬。巴黎藏《残经》:


□宿死尸,(此处原文为□)若有覆藏,还同破戒。


其僧侣有拂多诞,古波斯语Fur-sta-dan之译音也,华言“知教义者”。有慕阇,亦古波斯语Mozak之译音,华言“师”也。

三 明教与回鹘

明教经典之输入我国,始于唐武后延载元年(694)。志磐《佛祖统纪》卷三十九:


延载元年,“波斯国人拂多诞(西海大秦国人)持《二宗》伪经来朝。未四十年而遭禁断。”


杜佑《通典》卷四:


开元二十年(732)七月敕:末摩尼法本是邪见,妄称佛教,诳惑黎元,宜严加禁断。以其西胡等既是乡法,当身自行,不须科断者。


至肃宗宝应元年(762)回鹘入唐,击史朝义于洛阳,次年携居留洛阳之摩尼师归国,明教遂入回鹘,为其朝野所信奉。据《九姓回鹘爱登里罗泊没密施合毗伽可汗圣神文武碑》(李文田《和林金石录》,《灵鹣阁丛书》本):


师将睿思等四僧入国,阐指二祀,洞澈三际。况法师妙达明门,精研七部,才高海岳,辩若悬河,故能开政教于回鹘。(第八行)

今悔前非,愿归正教。奉旨宣示,此法微妙,难可受持,再三恳□,往者无识,谓鬼为佛,今已误真,不可复事。特望□□,□□□□,既有志诚,任即持受。应有刻画魔形,悉令焚爇,祈神拜鬼,并□□(第九行)(此处原文为□)

□受明教,薰血异俗,化为茹饭之乡,宰杀邦家,变为劝善之国。故□□之在人,上行下效,法王闻受正教,深赞处□□□□□德领诸僧尼入国阐扬,(此处原文为□)□后慕阇徒众,东西循环,往来教化。(第十行)


碑立于宪宗元和九年(814),已有明教、明门之称。尤可注意者为明教徒不奉像设,不事鬼神,斋食禁杀三事。

明教入回鹘后,其徒清修苦行,回鹘可汗或与议国事。以回鹘可汗之护持,遂要求唐室为其建寺:


回鹘可汗王令明教僧进法入唐。大历三年(768)六月二十九日敕赐回鹘摩尼为之置寺,赐额为大云光明。六年正月敕赐荆、洪、越等州,各置大云光明寺一所。


北则两都、太原,南则荆、扬、洪、越等州,当时重镇,无不有明教徒之祠宇。其徒白衣白冠,日晚乃食,饮水而不茹荤,不饮乳酪。其徒有解天文者,有擅求雨之术者,有善作法劾鬼者。

明教在唐之得势,以有回鹘护法故,唐室羁縻回鹘,遂不得不优待明教。至开成会昌间(840—843),回鹘为黠戛斯(Kirghiz)所残破。会昌二年(842)遂敕权停江淮诸摩尼寺,只令于两都及太原信向处行教。时回鹘复屡入寇掠,三年遂诏讨回鹘,大破之。李德裕《讨回鹘制》:


其回鹘既已破灭,义在剪除,宜令诸道兵马,并同进讨……其回鹘及摩尼等庄宅钱物,并委功德使与御史台京兆府各差精强干事官点检收录……摩尼等僧委中书门下即时条疏闻奏。


明教至此,遂全遭禁断。《新唐书》卷二一七下:


诏回鹘营功德使(摩尼)在二京者悉冠带之。有司收摩尼书若象,烧于道,产赀入之官。


明教徒则被屠杀,日本僧圆仁记:


会昌三年四月中旬敕,下令杀天下摩尼师,剃发令着袈裟作沙门形而杀之。


宋僧赞宁亦记:


会昌三年,敕天下摩尼寺并废入官。京城女摩尼十二人皆死。及在此国回纥诸摩尼等配流诸道,死者大半。


四 明教之传播(上)

自唐会昌禁黜后,明教遂成为秘密结社,攀附佛道,以图幸存。教旨既晦,名谓亦更。至梁末帝贞明时遂有上乘宗之起事。其教不食荤茹,宵聚昼散:


贞明六年(920)冬十月,陈州妖贼母乙、董乙伏诛。陈州里俗之人喜习左道,依浮屠氏之教,自立一宗,号曰上乘。不食荤茹,诱化庸民,揉杂淫秽,宵聚昼散。州县因循,遂致滋蔓……群贼乃立母乙为天子,其余豪首,各有署置。至是发禁军及数郡兵合势追击。贼溃,生擒母乙等首领八十余人,械送阙下,并斩于都市。


据《佛祖统纪》,上乘宗盖即明教。志磐记:


梁贞明六年,陈州末尼聚众反,立母乙为天子。朝廷发兵擒母乙斩之。其徒以不茹荤饮酒,夜聚淫秽,画魔王踞坐,佛为洗足,方佛是大乘,我法乃上之乘。


按南北朝隋唐间三阶教流播颇广,其教有上上乘、上乘之说,开元二十年与明教同时遭禁。母乙之反自称上乘宗,而志磐则以为是明教,则当唐末五代时,明教已与三阶教混合矣。此所记陈州末尼所奉为魔王,又素食。魔王盖即摩尼,以明教有明王出世之说,而摩尼又称明使也。明教不事神鬼,其所供奉摩尼夷数(耶稣)诸画像,均为波斯或犹太族,深目高鼻。其教又为历来政府及佛徒所深嫉,佛徒每斥异己者为魔,易摩为魔,斥为魔王,为魔教,合其斋食而呼之,则为吃菜事魔。

陈州起事失败后不久,至后唐、石晋时明教又潜兴布教,赞宁《僧史略》下:


梁贞明六年,陈州末尼党类立母乙为天子,累讨未平,及贞明中诛斩方尽。后唐石晋时复潜兴,推一人为主,百事禀从。或画一魔王踞坐,佛为其洗足,盖影佛教所谓相似道也。


复南播而至闽,徐铉《稽神录》曾记明教徒在闽活动之情形:


清源都将杨某为本郡防遏营副将。有人见一鹅负纸钱入其第,俄化为双髻白发老翁,变怪遂作。二女惊病,召巫立坛治之;鬼亦立坛作法,愈甚于巫;巫惧而去。后有善作魔法者,名曰明教,请为持经一宿,鬼乃唾骂而去。


清源即泉州。据明人何乔远所记,以明教入闽者为呼禄法师:


会昌中汰僧,明教在汰中。有呼禄法师者,来入福唐,授侣三山,游方泉郡,卒葬郡北山下。


至宋真宗大中祥符间(1008—1016)敕编《道藏》,明教徒闽富人林世长遂赂主者,以《二宗三际经》编入。张君房《云笈七签》序:


臣于时尽得所降《道书》……及朝廷续降到福建等州道书明使《摩尼经》等,与道士商校异同,铨次成藏,都四千五百六十五卷,题曰《大宋天宫宝藏》。天禧三年(1019)春写进之。


自此闽南遂成明教最重要之教区,洪迈《夷坚志》:


吃菜事魔,三山尤炽。为首者紫帽宽袗。妇人黑冠、白服,称为明教会。所事佛衣白,引经中所谓白佛,言世尊,取《金刚经》一佛二佛三四五佛,以为第五佛。又名末摩尼,采《化胡经》乘自然光明道气,飞入西那玉界苏邻国中,降诞王宫为太子,出家称末摩尼,以自表证。其经名《二宗三际》,二宗者明与暗也,三际者过去未来现在也。大中祥符兴《道藏》,富人林世长赂主者,使编入藏,安于亳州明道宫……其修持者,正午一食,裸尸以葬,以七时作礼,盖黄巾之遗习也。


陆游记其习尚,谓烧必乳香,食必红蕈,士人宗子,亦从之游云:


闽中有习左道者,调之明教。亦有《明教经》甚多,刻板摹印,妄取《道藏》中校定官衔赘其后。烧必乳香,食必红蕈,故二物皆翔贵。至有士人宗子辈众中自言,令日赴明教会。予尝诰之:“此魔也,奈何与之游?”则对曰:“不然。男女无别者为魔,男女不亲授者为明教。明教遇妇人所作食则不食。”然尝得所谓明教经观之,诞谩无可取,直俚俗习妖妄者所为耳。又或指名族士大夫家曰,此亦明教也。不知信否?


复由闽入浙,据《宋会要》所记,北宋末年,温州一地,即有明教斋堂四十余处:


政和四年(1114)十一月四日,臣僚言:“温州等处狂悖之人,自称明教,号为行者。今来明教行者各于所居乡村,建立屋宇,号为斋堂。如温州共有四十余处,并是私建无名额堂。每年正月内取历中密日,聚集侍者、听者、姑婆、斋姊等人建设道场,鼓扇愚民男女,夜聚晓散。”奉御笔,仰所在官司根究指实,将斋堂等一切拆毁。所犯为首之人依条施行外,严立赏格,许人陈告。今后更有似此去处,州县官并行停废,以违御笔论。廉访使者失觉察,监司失按劾与同罪。


其长老名行者,徒众则有侍者、听者、姑婆、斋姊等。恪遵明教规律,于密日[日曜日,康居语(Sogdian)Mir之译音]持斋(沙畹《摩尼教流行中国考》)。至南宋初期,已遍播于淮南、两浙、江东、江西、福建东南一带,因地异名。孝宗乾道二年(1166)陆游《条对状》云:


自古盗贼之兴,若止因水旱饥馑,迫于寒饿,啸聚攻劫,则措置有方,便可抚定,必不能大为朝廷之忧。惟是妖幻邪人,平时诳惑良民,结连素定,待时而发,则其为害,未易可测。伏缘此色人处处皆有,淮南谓之二襘子,两浙谓之牟尼教,江东谓之四果,江西谓之金刚禅,福建谓之明教、揭谛斋之类,名号不一。明教尤甚,至有秀才吏人军兵亦相传习,其神号曰明使,又有肉佛、骨佛、血佛等号,白衣乌帽,所在成社。伪经妖像,至于刻板流布。假借政和中道官程若清等为校勘,福州知州黄裳为监雕,以祭祖考为引鬼,永绝血食。以溺为法水,用以沐浴。其他妖滥,未易概举。烧乳香则乳香为之贵,食菌蕈则菌蕈为之贵。更相结习,有同胶漆。万一窃发,可为寒心。汉之张角,晋之孙恩,近岁之方腊,皆是类也。伏乞朝廷戒敕监司守臣,常切觉察,有犯于有司者,必正典刑,毋得以习不根经教之文,例行阔略。仍多张晓示,见令传习者,限一月听赍经像衣帽,赴官自首,与原其罪。限满重立赏,许人告捕。其经文印版令州县根寻,日下焚毁。仍立法,凡为人图画妖像,及传写刊印明教等妖妄经文者,并从徒一年论罪。庶可阴消异时窃发之患。


二襘子即二祀或二宗也。金刚禅则以明教徒亦诵持《金刚经》名,揭谛斋则以明教徒斋食之故。唯四果为佛教之白云宗,非明教。白云宗、白莲社与明教至宋后期及元代,已混杂不清,据陆游所言,则在南宋初期,已开始合流矣。

五 明教之传播(中)

明教传播既遍东南,为避免政府之禁令,每与其他秘密会社合,而因地异名,不可究诘。政府则统谓之为左道、妖贼、妖教,或举其特点为吃菜事魔,为吃菜。当时明教之组织、习尚、教规、仪式,屡见于反对明教之政府人士记载中。如结党、火葬,廖刚《乞禁妖教劄子》:


今之吃菜事魔,传习妖教……臣访闻两浙江东西此风方炽,创自一人,其从至于千百为群,阴结死党。犯罪则人出千钱或五百行赇。死则人执柴烧变,不用棺椁衣衾,无复丧葬祭祀之事,一切务灭人道。


斋食、清修,方勺记:


凡魔拜必北向……原其平时不饮酒食肉,甘枯槁,趋静默,若有志于为善者。然男女无别,不事耕织,衣食无所得,则务攘夺以挺乱。


不事神佛祖先,不会宾客,裸葬,诵《金刚经》,拜日月,旦望烧香,庄季裕记:


事魔食菜,法禁甚严。有犯者家人虽不知情,亦流于远方,以财产半给于告人,余皆没官。而近时事者益众。云自福建流至温州,遂及二浙……闻其法断荤酒,不事神佛祖先,不会宾客。死则裸葬。方敛尽饰衣冠,其徒使二人坐于尸旁,其一问来时有冠否?则答曰无,遂去其冠。逐一去之,以至于尽。乃云来时何有?曰有胞衣,则以布囊盛尸焉。云事之后致富。小人无识,不知绝酒肉燕祭厚葬,自能积财焉。又始投其党有甚贫者,众率财以助,积微以至于小康矣。凡出入经过虽不识,党人皆馆谷焉。人物用之无间,谓为一家,故有无碍被之说,以是诱惑其众。其魁谓之魔王,佐者谓之魔翁魔母,各诱化人。旦望人出四十九钱于魔翁处烧香,翁母则聚所得缗钱,以时纳于魔王,岁获不赀云。亦诵《金刚经》,取以色见我为邪道,故不事神佛,但拜日月,以为真佛。其说经如是法平等无有高下,则以无字连上句,大抵多如此解释……而又谓人生为苦,若杀之是救其苦也,谓之度人,度多者则可以成佛。


故结集既众,乘乱而起,甘嗜杀人,最为大患。尤憎忌释氏,盖以戒杀与之为戾耳。

由此知明教徒信奉其教规律至严,历唐宋二代数百年仍无改其教旨也。所记馆谷党人,用恤贫难,与明教戒悭之旨合。朔望出钱烧香,有类于今日党社之社费。魔王为摩尼化身,魔翁魔母则又明教之明父善母也。至所云度人之说,则显与明教戒杀之旨忤。前所引《九姓回鹘可汗碑》:“薰血异俗,化为茹饭之乡,宰杀邦家,变为劝善之国。”可证也。按北魏时有大乘教,主杀人,杀一人者为一住菩萨,杀十人者为十住菩萨,《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八:


延昌四年(515)六月,魏冀州沙门法庆惑众以妖幻,与渤海人李归伯作乱,推法庆为主。法庆以归伯为十住菩萨平魔军司定汉王。自号大乘。(《魏书》法庆以杀一人者为一住菩萨,杀十人者为十住菩萨)又合狂药,令人服之,父子兄弟不复相识,唯以杀害为事……所在毁寺舍,斩僧尼,烧经像,云新佛出世,除去众魔。


秘密宗教中原有度人一派邪教,庄季裕为宋绍兴时人,身经方腊、余五婆之起事,或者尔时教禁方严,教外人不明底蕴,误信官方指摘之文告,遂笔之于书也。至明教徒之组织及背景,则绍兴四年(1134)五月,起居舍人王居正曾备述之,居正奏:


伏见两浙州县有吃菜事魔之俗。方腊以前,法禁尚宽,而事魔之俗犹未至于甚炽。方腊之后,法禁愈严,而事魔之俗愈不可胜禁……臣闻事魔者,每乡每村有一二桀黠,谓之魔头,尽录其乡村姓氏名字,相与诅盟为魔之党。凡事魔者不肉食。而一家有事,同党之人皆出力以相赈恤。盖不肉食则费省,费省故易足。同党则相亲,相亲故余恤而事易济。臣以为此先王导其民使相亲相友相助之意。而甘淡薄,务节俭,有古淳朴之风。今民之师帅,既不能以是为政,乃为魔头者窃取以蛊惑其党,使皆归德于其魔,于是从而附益之以邪僻害教之说。民愚无知,谓吾从魔之言,事魔之道而食易足,事易济也,故以魔头之说为皆可信而争趋归之。此所以法禁愈严而愈不可胜禁。


明教互助合作之精神,淳朴节俭之生活,虽其抨击者亦赞叹言之。然在朝廷行之则为王道,在民间倡之则为叛逆。究之法禁愈严而明教之传播愈广,朝廷既不能以是为政,而又深嫉仁政之出于民间,惧移鼎社。于是从而压制之,强民之就苛政。不听则以兵力剿平之,血流漂杵而明教之传播如故。此读史论今者之不能不深致慨也。佛徒嫉明教最甚,然于其戒律之恪守,则亦叹美无贬辞。《释门正统·斥伪志序》:


原其滥觞,亦别无他法,但以不茹荤酒为尚。其渠魁者鼓动流俗,以香为信,规其利养,昼寝夜兴,无所不至。阴相交结,称善友。一旦郡邑少隙,则狠者凭愚以作乱,自取诛戮,方腊、吕昂之辈啸聚者是也。其说亦称不立文字,尝曰:天下禅人但传卢行者十二部假禅,若吾徒者即是真禅耳。乃云菩提子,达摩,心地种,透灵台,即其语也。人或质之,则曰不容声也。果容声则吾父母妻子兄弟先得矣。或有问焉,终何所归?则曰不升天,不入地,不成佛,不涉余途,直过之也。以此自陷,亦以陷人。此所谓事魔妖教也。如此魔教愚民皆乐为之。其徒以不杀不饮不荤辛为至严,沙门有行为不谨,反遭其讥,出家守法,可不自勉。


则在南宋后期,明教且合于禅宗,自以为真禅矣。上文引《摩尼教残经》有明使种十二明王宝树之说,与菩提子达摩栽之禅宗传说极近似,宋儒多引禅宗以讲学,明教则遂与之合矣。

六 明教之传播(下)

明教在北宋末南宋前期,流行于淮南、两浙、江东、江西、福建诸地,深入农村。农民入其教者,一因素食节用而食足;一因结党互助而事济,向之受官吏地主压迫剥削者,均得借入教而得荫庇。信仰既深,蟠结愈固,在平时安居乐业,固皆良民,一旦政府诛求过甚,揭竿而起,立成劲旅,成为农民暴动农民革命之核心力量。

宋代明教徒所领导之暴动,恰与其传教地域合,前仆后起,历久勿衰。其著者如北宋徽宋宣和二年(1120)方腊、吕师囊起于睦州、台州。南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王念经(宗石)起于信州。绍兴三年(1133)余五婆起事于衢州。十年东阳县“魔贼”起事。十四年俞一起事于泾县,二十年信州贵溪“魔贼”起事。理宗绍定六年(1233)陈三枪、张魔王据松梓山,出没江西、广东,跨三路数州六十寨。

方腊之起事,以红巾为识,《泊宅编》记:


腊自号圣公,改元永乐。置偏裨将,以巾色饰为别,自红巾而上凡六等。无甲胄,惟以鬼神诡秘事相扇訹。


余五婆之起事,其徒亦衣赭服,《鸡肋编》中:


(绍兴)三年,偶邑人以私怨告众事魔,有白马洞缪罗者杀保正,怒其乞取。其弟四六辄衣赭服,传宣喧动,乃遣官兵往捕,一方被害。


明教徒以明使为白佛,故其徒白衣白冠。至宋南渡前后,又有尚红色紫色之新风气。洪迈所记三山明教徒为首者紫帽宽袗,及方腊余五婆之红巾赭服是也。此种变化,或与祆教佛教有关,以明教原系杂糅祆教佛教而成,祆教之火神色尚红,而佛教净土宗之阿弥陀佛又属红色之故也。白莲社奉阿弥陀佛,明教与白莲社之混合或早在北宋已开其端,故明教徒党又以红色为其举事之标识也。方腊之起事,其徒又佩明镜,楼钥《跋先大父(异)徽猷阁直学士诰》,记其祖楼异守处州日,方腊徒党以舟师进犯情形:


少随侍处州。闻其来处也,止以数舟载百余人,绛帛帕首,带镜于上,日光照耀,自龙泉山间,乱鸣钲鼓,顺流而下。


各地起义行动虽均被政府军所镇压,然明教之流行固自若也。且其势力更进而渗入军伍。李心传记:


绍兴十五年(1145)二月庚辰,上曰:“闻军士亦有吃菜者,此曹多素食,则俸给有余,恐骄怠之心易生,可谕诸统兵官严行禁饬。”


军士吃菜,事至寻常,何至劳皇帝注意?因素食而俸给有余,正应奖励之不暇,何至严行禁饬?盖此吃菜实加入明教之别名,而又不欲显言其为明教,惧失军心,故隐约言之耳。越十一年而有朝绅吃菜之狱,则朝野士大夫亦有皈依明教者矣。李心传又记:


绍兴二十三年(1153)十月庚申,大府寺丞兼权刑部员外郎史祺孙令吏部差监临江军新涂县酒税。时武臣孙士道等习幻怪之术,而朝士或与之游。祺孙至执弟子礼。大理正石邦哲、谢邦彦皆从之。侍御史魏师逊奏祺孙伤俗败教。上曰:“士大夫学先王之道,乃从妄人习妖怪之术,以欺愚惑众,若不罢斥,无以戒后人。”乃有是命。时士道已系狱,于是邦哲、邦彦皆坐免官。


此记朝官史祺孙、石邦哲、谢邦彦从孙士道执弟子礼,习妖怪之术,伤俗败教。曰妄人,曰妖术,究不知其何教何术,记录不明。越三年邦哲、邦彦再被论罢,始知前后二贬,皆与明教有关,案中诸人皆明教徒也:


绍兴二十六年四月己卯,左朝请郎两浙西路提点刑狱公事谢邦彦、大理寺丞石邦哲、右通直郎提举两浙西路常平茶盐公事司马倬,并罢。先是平江土居右朝散郎曹云召邦彦、倬于其家,与之蔬食。侍御史汤鹏举论云平江大侩,以卖卜为业,交结士大夫,遂得一官。邦彦、邦哲顷与妖人交游,论列放罢,因钟世明荐于魏良臣,复得起用,尚不知自新。倬与王会、曹云为死党。令又赴云吃菜之会,闻坐间设出山佛相,邦彦为师,云为弟子,事实怪诞,臣安得不论。乃并罢之,仍移云郴州居住。


至宁宗时,沈继祖弹朱熹,亦加以吃菜事魔之罪,叶绍翁记:


庆元三年(1197)春二月癸丑,省札:“臣窃见朝奉大夫秘阁修撰提举鸿庆宫朱熹……剽张载程颐之余论,寓以吃菜事魔之妖术,以簧鼓后进,收召四方无行义之徒,以益其党伍,相与飨粗食淡,衣褒带博……潜形匿影,如鬼如魁。”


朱熹居山中,食惟脱粟饭。其刻苦节约类明教徒。其所言理欲二元论又与明教之二宗说,明与暗,善与恶之斗争近。故当时抨击道学者,持以为中伤之柄。道学遭禁,朝廷欲驱斥儒者,则指为道学。明教久已遭禁,时人欲中伤异己,亦指为吃菜或事魔。林栗论熹,太常博士叶适独上《封事》辩之曰:


近忽创为道学之目,郑丙唱之,陈贾和之,居要路者密相付授,见士大夫有稍务洁修,粗能操守,辄以道学之名归之,殆如吃菜事魔影迹犯败之类。


由此可知庆元党禁正密时,明教所处之地位,以及明教与道学之关系。当时政府对明教之禁令极严,《宋会要稿·刑法门》记绍兴敕:


吃菜事魔,或夜聚晓散,传习妖教者绞;从者配三千里;妇人千里编管。托幻变术者减一等,皆配千里;妇人五百里编管。情涉不顺者绞。以上不以赦降原减。情重者奏裁。非传习妖教,流三千里。许人捕至死。财产备赏,有余没官。其本非徒侣而被诳诱,不曾传授他人者减二等。


明教徒因再改名称,或与他教合,以逃避法律制裁。温、台等处或名白衣礼佛会及假天兵号迎神会,千百成群,夜聚晓散。宁宗开禧三年(1207)李谦任台州守,著戒事魔诗十首,刻石传布,以劝郡人。至嘉定二年(1209)江、浙、闽等地有所谓“道民”、“白衣道者”、“女道”,看经念佛,烧香燃灯,私置庵察,混杂男女,亦明教也。降至元代,亦被禁斥,《元史·刑法志》:


诸以白衣善友为名,聚众结社者,禁之。


然福建泉州府晋江县有祀摩尼佛之草庵,元代所建也,至万历时犹存。

七 弥勒佛白莲社与明教

秘密宗教之传播,因受统治阶级压迫故,最易与其他秘密会社结合,如江河之赴海,汇为一体。明教在会昌禁断后,已合于佛,已混于道,又与出自佛教之大乘教、三阶教合。至北宋末又与出自佛教净土宗之白莲社合,与出自佛教净土宗之弥勒佛教合。(或更前,今未能定。)至元末遂有红军之全面起义。

弥勒教与白莲社,其源均出于佛教净土宗。我国净土之教大别有二:一弥勒净土,奉弥勒佛;二阿弥陀净土,奉阿弥陀佛。弥勒(Maitnaya)受记于释迦,留住为世间决疑。佛教徒又相传“弥勒菩萨应三十劫当成无上正真等觉”。佛薄伽梵(Buddha Bhagavat)灭度后八百年、胜军王都有阿罗汉名难提蜜多罗(Nandimitra)在涅槃前预言:人寿七万岁时,十六阿罗汉既护法藏毕,造窣堵波(Stupa)赞叹已,至窣堵波金地之中,入般涅槃,释迦牟尼正法遂灭:


次后弥勒如来应正等觉出现世间时,瞻部洲(Jambudirpa)广博严净,无诸荆棘,溪谷堆阜,平正润泽,金沙覆地,处处皆有清池茂林,名华瑞草,及众宝聚,更相辉映,甚可爱乐。人皆慈心,修行十善,以修善故,寿命长远,丰乐安稳。士女殷稠,城邑邻次,鸡飞相及。所营农稼,一营七获,自然成实,不须耘耨。


瞻部洲佛教徒以之指中国。南北朝初叶时已流传佛教已入末法时代之说,三阶教徒尤持此说甚力。佛涅槃后,世界立入苦境,一切恶趣,次第显现。至弥勒现世后,则立成极乐世界,广博严净,丰乐安稳。此与明教之二宗说,明暗斗争,善恶斗争之说比,恰相吻合,则二教之混合,实非偶然也。弥勒经典之迻译盛于两晋,礼拜信仰,无间僧俗。南北朝时佛教造像最多者为弥勒及阿弥陀佛。晋释道安(112—185)与其徒八人于弥勒前立誓,往生兜率。至梁傅大士自称为弥勒降生,济度群生。梁武帝迎之入都,上殿讲论,侍以殊礼。至隋炀帝时遂有自称弥勒佛,入宫为乱者,《隋书·炀帝纪》:


大业六年(610)春正月癸亥朔旦,有盗数十人,皆素冠练衣,焚香持华,自称弥勒佛,入自建国门,监门者皆稽首。既而夺卫士仗,将为乱,齐王暕遇而斩之。于是都下大索,与相连坐者千余家。


《隋书·五行志》:


大业九年,帝在高阳。唐县人宋子贤善为幻术,每夜楼上有光明,能变作佛形,自称弥勒出世。又悬大镜于堂上,纸素上画为蛇为兽及人形。有人来礼谒者,辄侧其镜,遣观来生形象。或映见纸上蛇形,子贤辄告云:“此罪业也,当更礼念。”又令礼谒,乃转人形示之。远近惑信,日数百千人。遂潜谋作乱,将为无遮佛会,因举兵,欲袭击乘舆。事泄,鹰扬郎将以兵捕之,夜至其所,达其所居,但见火坑,兵不敢进。郎将曰:“此地素无坑,此妖妄耳。及进,无复火矣。”遂擒斩之,并坐其党与千余家。其后复有桑门向海明于扶风自称弥勒佛出世,潜谋逆乱,人有归心者辄获吉梦。由是人皆惑之,三辅之士翕然称为大圣,因举兵反,众至数万,官军击破之。


奉弥勒佛者皆素冠练衣,知弥勒佛亦当衣白。先是隋初已有白衣天子之谣,温大雅《大唐创业起居注》一:


开皇(581—600)初,太原童谣云:“法律存,道德在,白旗天子出东海。”亦云白衣天子。故隋主恒服白衣,每向江都,拟于东海。


或即奉弥勒佛者所造作宣传,为后来举事准备,故越二十余年而有建国门之事也。至唐玄宗开元三年(715)十一月十七日遂下敕禁断,敕云:


比有白衣长发,假托弥勒下生,因为妖讹,广集徒侣,释解禅观,妄说灾祥。或别作小经,诈云佛说。或辄畜弟子,号为和尚。多不婚娶,眩惑闾阎,触类实繁,蠹政为甚。


事在明教遭禁之前十七年。由上引数事知弥勒和尚白冠练衣,与明教徒之白衣白冠同,亦焚香,亦说灾祥,亦有小经,亦集徒侣,与后起之明教盖无不相类。至唐末河西一带“白衣为主”之谣又甚盛,敦煌本《手决》备记其事。后来张承奉自号为金山白衣天子,即欲应此谶也。至北宋仁宗庆历七年(1047)贝州(今河北清河)宣毅军小校王则又倡弥勒出世,杀官吏据城起事,《宋史》记:


恩(贝州)冀俗妖幻,相与习《五龙》、《滴泪》等经,及图谶诸书,言释迦佛衰,弥勒佛当持世。初则去涿,母与之诀别,刺福字于其背以为记。妖人因妄传字隐起,争信事之……亟以七年冬至叛……僭号东平郡王……建国曰安阳,榜所居门曰中京,居室厩库,皆立名号。改年曰得圣,以十二月为正月……旗帜号令,率以佛为称。


《五龙经》、《滴泪经》即唐开元敕所云小经。小经者对佛教弥勒净土经典言,或即明教之《五耒子曲佛说啼哭经》,或宋法令所指不根经文。《五耒子曲佛说啼哭经》原属弥勒小经,以二教合流,故遂指为明教经典也。

白莲社源出于佛教之阿弥陀净土宗,其历史可远溯至东晋庐山慧远之莲社,其所崇礼者为阿弥陀佛,主念佛修行,其最后之归宿为西方净土。慧远尊信弥陀,于晋安帝元兴元年(402)与同志百二十三人于阿弥陀佛像前,建斋立誓,期生净土。云生无量寿国,宝幢为之前导,金莲为之受质。或云弥陀佛国以莲花九品次第接人。阿弥陀佛色红,明教初起已含有祆教教义,祆教大神色尚红。弥陀净土宗为隋唐以来之显教,则明教遭禁后,混人显教以托庇,亦意中事也。宋宁宗开禧时李谦所著《戒事魔诗十首》,其一云:


金针引透白莲池,此语欺人亦自欺。何似田桑家五亩,鸡豚犬豕勿违时。


西方净土白莲池为白莲教徒所憧憬之往生地,诗劝民勿信明教而涉及白莲池,则可知明教之久已合于白莲社。《佛祖统纪》于卷末述事魔邪党摩尼、白莲、白云三派下,注引《释门正统》:


良诸曰:“此三者皆假名佛教以诳愚俗,犹五行之有冷气也。令摩尼尚扇于三山,而白莲、白云处处有习之者。大抵不事荤酒,故易于裕足,而不杀物命,故近于为善。愚民无知,皆乐趋之,故其党不劝而自盛。甚至第宅姬女,为魔女所诱,入其众中,以修忏念弥佛为名,而实通奸秽,有识士夫,宜加禁止。”


由此知三派佛教徒并斥为事魔邪党。不事荤酒,不杀物命,修忏念佛,均托于佛教,则三派之混合已久可知。至元代对宗教采放任政策,白莲社亦得公开传教。元成宗时(1295—1307)并曾特降旨许其受政府保护。其教徒并建有寺院,有报恩堂、清应堂、复一堂诸祠宇,以都掌教为首领。武宗至大元年(1308)五月丙子,下诏禁白莲社,毁其祠宇,以其人还隶民籍。英宗至治二年(1322)又下诏禁白莲佛事。自此白莲社遂成秘密团体,不能公开活动。

八 弥勒降生,明王出世

白莲社遭禁后十七年,民间又流行“弥勒降生”之传说,《元史》记:


泰定二年(1325)六月,“息州民赵丑厮、郭菩萨妖言弥勒佛当有天下,有司以闻。命宗正府刑部枢密院御史台及河南行省官杂鞫之。”


后赵丑厮、郭菩萨均被杀。息州今河南息县。十二年后棒胡又以弥勒为号召,起事于信阳。《元史》记:


至元三年(1337)二月,“棒胡反于汝宁信阳州。棒胡本陈州人,名闰儿,以烧香惑众,妄造妖言,作乱,破归德府鹿邑,焚陈州,屯营于杏冈。命河南行省左丞庆童领兵讨之……己丑汝宁献所获棒胡弥勒佛小旗、伪宣敕并紫金印、量天尺。”


信阳今河南信阳。棒胡为陈州人,盖即后梁贞明时明教徒母乙、董乙之乡里。二次起事前后相距四百余年,在同一地区,此中亦不无线索可寻也。同年朱光卿等起事于广东,自拜其徒为定光佛:


正月癸卯,广州增城县民朱光卿反,其党石昆山、钟大明率众从之,伪称大金国,改元赤符。命指挥狗札里江西行省左丞沙的讨之……四月……己亥惠州归善县民聂秀卿、谭景山等造军器,拜戴甲为定光佛,与朱光卿相结为乱。命江西行省左丞沙的捕之。


次年四月袁州(今江西宜春)民周子旺起义。据《明太祖实录》卷八:


庚子(至正二十年,1360)闰五月“戊午……初袁州慈化寺僧彭莹玉以妖术惑众,其徒周子旺因聚众欲作乱。事觉,元江西行省发兵捕诛子旺等。莹玉走至淮西匿民家,捕不获。既而麻城人邹普胜复以其术鼓妖言,谓弥勒佛下生,当为世主,遂起兵为乱。以(徐)寿辉相貌异众,乃推以为主,举红巾为号。”


彭莹玉为袁州僧,赣、饶、信一带盖南宋初明教徒屡次发难之根据地也。莹玉为西系红军之组织者及领导者,初命周子旺举事失败,亡命十数年,卒得邹普胜、徐寿辉等为徒侣,拥之起事。时人记蕲、黄红军,多属之彭和尚,如叶子奇云:


至正壬辰癸巳(1352—1353)间,浙江潮不波,其时彭和尚以妖术为乱,陷饶、信、杭、徽等州。未几克复,又为张九四(士诚)所据。浙西不复再为元有。


明陆深《平胡录》亦云:


先是浏阳人彭和尚名翼,号妖彭,能为揭颂,劝人念弥勒佛号,遇夜燃火炬名香,念偈礼拜。愚民信之,其徒遂众。


彭翼即彭莹玉。莹玉所推举领袖徐寿辉以至正十一年(1351)称帝于蕲水,建天完国。至正二十年(1360)为其下陈友谅所杀。友谅因寿辉之基业建汉国。寿辉之别将明玉珍先率兵入蜀,闻天完亡,不肯臣友谅,遂于至正二十三年称帝于成都,建国号夏,下令尽去释老二教,止奉弥勒(黄标《平夏录》)。汉夏后均为东系“红军”朱元璋所灭。

与彭莹玉同时活动于河南北一带者为白莲教首领韩山童。山童败死,其子林儿称小明王,建国号宋,建元龙凤。林儿立十二年为其下朱元璋所杀。元璋因小明王之基业,削平群雄,建大明帝国。《元史》卷四二《顺帝纪》:


初栾城人韩山童祖父以白莲会烧香惑众,谪徙广平永平县。至山童倡言天下大乱,弥勒佛下生,河南及江淮愚民皆翕然信之。(刘)福通与杜遵道、罗文素、盛文郁、王显忠、韩咬儿复鼓妖言,谓山童实宋徽宗八世孙,当为中国主。福通等杀白马黑牛誓告天地,欲同起兵为乱。事觉,县官捕之急,福通遂反,山童就擒。其妻杨氏其子韩林儿逃之武安。


“时天下承平已久,法度宽纵,贫富不均,多乐从乱,不旬日众殆数万人。”时顺帝至正十一年(1351)五月也。起事时以红巾为号,故号“红军”。以烧香礼弥勒佛,又号香军。林儿父子又倡“明王出世”之说,明代官书如《元史》及《明实录》多讳言之,清人修《明史》亦不之及。唯明代私家著述有涉及者,如高岱《鸿猷录》:


山童自其祖父以白莲会烧香惑众,至山童倡言:天下当大乱,弥勒佛下生,明王出世。河南江淮之人翕然信之。


何乔远《名山藏》:


小明王韩林儿者,徐人群盗韩山童子。自其祖父为白莲会惑众,众多从之。元末山童倡言:天下乱,弥勒佛下生,明王出。江淮之人骚然皆动。黄河南徙,元用贾鲁凿求禹故道。山童阴作石人一眼,当道埋之,镌其背曰石人一眼,天下四反。河下掘得相惊诧。于是颖人刘福通与其党杜遵道、盛文郁、罗文素等告众曰:山童,宋徽宗八世孙也,当帝天下。我刘光世后,合辅之。聚众三千人于白鹿庄,杀黑牛白马,誓告天地,约起兵,兵用红巾为志。


以“弥勒降生”与“明王出世”并举,明其即以弥勒当明王。山童唱明王出世之说,事败死,其子继称小明王,则山童生时之必以明王或大明王自称可决也。此为韩氏父子及其徒众胥属明教徒,或至少孱入明教成分之确证。韩氏父子自号大小明王出世,另一系统据蜀之明玉珍初不姓明,亦改姓为明以实之。朱元璋承大小明王之后,因亦建国曰大明。至明人修《元史》以韩氏父子为白莲教世家,而不及其“明王出世”之说。试证以元末明初人之记载,如徐勉《保越录》、权衡《庚申外史》、叶士奇《草木子》、刘辰《国初事迹》诸书,记韩氏父子及其教徒事(包括明太祖在内)均称为“红军”,为红巾,为红寇,为香军。言其特征,则烧香,诵偈,奉弥勒。无一言其为白莲教者。则知《元史》所记,盖明初史官之饰辞,欲为明太祖讳,为明之国号讳,盖彰彰明甚矣。

韩山童起事后,同年(至正十一年)八月萧县李二及老彭、赵君用亦起义,陷徐州。李二号芝麻李,亦以烧香聚众起事。时彭莹玉一系已起事于蕲、黄,亦以红巾为号。与韩林儿一系成东西呼应之局面,皆称红军。除此二大系之红军外,时又有南锁红军、北锁红军,权衡《庚申外史》云:


至正十一年五月,颍川红军起,号为香军,盖以烧香礼弥勒佛得名也。其始出赵州栾城韩学究家。已而河东襄陕之民翕然从之。故荆汉许汝山东丰沛,以及两淮红军皆起应之。起颍上者推杜遵道为首,陷朱皋,据仓粟,从者数十万,陷汝宁光息信阳;起蕲、黄者,宗彭莹玉和尚,推徐真逸(寿辉)为首,陷德安沔阳武昌江陵江西诸郡;起湘汉者,推布三王孟海马号南锁红军,奄有均房襄阳荆门归峡;起丰沛者,推芝麻李为首,亦奄有徐州近县,及宿州五河虹县丰沛灵璧,西并安丰濠泗。


九 明太祖与红军

明太祖曾为僧,为明教徒,为红军小卒,超擢以至为大将,封公封王,终至于杀其所尝臣事之宋主,代之而建新朝。中间其诸将且曾一度欲奉小明王,以诸将皆濠泗丰沛子弟,夙受彭莹玉之教化,且多为宋主部曲,天完汉降将,其人又皆明教徒也。终为新进之浙东儒生地主刘基、宋濂、叶琛、章溢等所阻。儒生斥佛为异端,且基辈均与小明王父子无渊源,又皆浙东巨室豪绅,遵封建礼法,重保守传统,相率团结土著,捍地方,卫家业,与红军异趣;自成一系统,利用明太祖之雄厚军力,拥之建新朝,以保持千年来传统之秩序习惯与巨室豪绅之特殊利益:遂与出自明教红军之诸将,成地主与农民、儒生与武将相持之局,赞助明太祖以阴谋杀小明王,自为领袖。明太祖亦利用巨室豪绅之护持、儒术之粉饰,建帝王之业。自树势力,终于取宋而代之。第以其部曲多红军,为笼络宋主旧部、徐陈降将,为迎合民心,均不能放弃“明王出世”之说。建大明为国号,一以示其承小明王而起,一以宣示“明王”已出世,使后来者无所借口。儒生辈所乐于讨论者:则以“明”义为光明,分之则为日月,礼有祀“大明”、“朝日”、“夕月”之文;千余年来“大明”日月均列为正祀,无论列为郊祭或特祭,均为历朝所重视;且新朝自南方建国,与历史上之以北定南者异势;以阴阳五行之说,则南方为火,为祝融,北方属水,为玄冥;元建都于北平,起自更北之蒙古,以火克水,以明制暗,斯又汉以来儒生所津津喜道者:故亦力赞以明为国号。一从明教教义,一从儒家经说,并行不悖,人自以为如其所计度。凡此皆明人所讳言,明官书所不载,今据明初记载及太祖自述,以年分列太祖与红军之关系,以实吾说。《明史·太祖本纪》:


至正四年(1344)旱蝗大饥疫,太祖时年十七。


是太祖生于元天历元年(1328)也。先是至元三年(1337)棒胡起义于信阳,太祖时年十岁。次年周子旺起义于袁州,彭莹玉亡命淮西传教,大祖时年十一岁。《纪》又言:至正四年“入皇觉寺为僧,逾月游食合肥……凡历光、固、汝、颍诸州,三年复还寺。”光、固、汝、颍诸州为红军杜遵道之根据地,亦即彭莹玉所曾布教之区域,太祖之接受明教教义,当为此三年内事。

至正八年(1348),太祖年二十一岁。复还皇觉寺。《御制皇陵碑》:


一浮云乎三载,年方二十而强。时乃长淮盗起,民生攘攘。于是思亲之心昭著,日遥盼乎家邦。已而既归,乃复业于皇觉。


至正十一年(1351),太祖二十四岁。五月刘福通、徐寿辉东西二系红军兵起。

至正十二年(1352),太祖二十五岁。二月定远人郭子兴与其党孙德崖等起兵濠州。子兴烧香聚众,称亳州节制元帅。《御制皇陵碑》:


住方三载,而又雄者跳梁,起自汝、颍,次及凤阳之南厢。未几陷城,深高城隍,拒守不去,号令彰彰。友人寄书,云及趋降。既忧且惧,无可筹详。旁有觉者,将欲声扬。当此之际,逼迫而无已,试与知者相商。乃告之曰:“果束手以待毙,亦奋臂而相戕。”知者为我画计,且默祷以阴相。如其言往卜去守之何详?神乃阴阴乎有警,其气郁郁乎洋洋,卜逃卜守则不吉,将就凶而不妨。


《皇朝本纪》:


天下兵乱,过寺,寺焚僧散。将晓,上归祝伽蓝,以珓卜吉凶……时神意必从雄而后已,因是固守所居。未旬日友人以书从乱离中来,略言从雄大意,览毕即焚之。又旬日有人告旁有知书来者,意在觉其事,上心知之。复三日,斯人果至,与语观其辞色未见相,复礼待而归。复几旬日,又有来告,先欲觉知事者今云不忍,欲令他人来加害,乞幽察以从告。上深思之,以四境逼迫,讹言蜂起,乃决意从诸雄。


闰三月甲戌朔入濠州,《御制纪梦》:“以壬辰闰三月初一日至城门,守者不由分诉,执而欲斩之,良久得释。”《御制皇陵碑》:“即起趋降而附城,几被无知而创,少顷获释,身体安康。从愚朝暮,日日戎行。”“子兴收为步卒,入伍既两月余为亲兵,终岁如之。”

至正十三年(1353),太祖二十六岁。以功升镇抚。

宋龙凤元年(元至正十五年,1355),太祖二十八岁。

“三月郭子兴卒。时刘福通迎立韩山童子林儿于亳(号小明王),国号宋,建元龙凤。”檄授子兴子天叙为都元帅,子兴部将张天祐为右副元帅,太祖为左副元帅。“乃用其年号以令军中。”

“九月都元帅郭天叙、右副元帅张天祐战死,太祖独任元帅府事。”

宋龙凤二年(元至正十六年,1356),太祖二十九岁。

“三月亳都升太祖为枢密院同签,以帅府都事李士元为经历。寻升太祖为江南等处行中书省平章。以故元帅郭天叙弟天爵为右丞。经历李士元改名善长,为左右司郎中,以下诸将皆升元帅。”

宋龙凤四年(元至正十八年,1358),太祖三十一岁。

“五月宋将刘福通破汴梁,迎(宋帝)韩林儿都之。”十二月太祖自将克婺州,改为宁越府。“辟范祖乾、叶仪、许元等十三人,分直讲经史。”于宁越置中书分省,于省门建二旒大黄旗,上书:“山河奄有中华地,日月重开大宋天。”下揭二牌:“九天日月开黄道,宋国江山复宝图。”

宋龙凤五年(元至正十九年,1359),太祖三十二岁。

“五月升仪同三司江南等处行中书省左丞相。”“八月元察罕帖木儿复汴梁,(刘)福通以林儿(宋帝)退保安丰(今安徽寿县)。”

宋龙凤六年(元至正二十年,1360),太祖三十三岁。

“三月戊子征刘基、朱濂、章溢、叶琛至。”

宋龙凤七年(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太祖三十四岁。“正月封吴国公。”

宋龙凤九年(元至正二十三年,1363),太祖三十六岁。

“二月张士诚将吕珍破安丰,杀刘福通。三月辛丑,太祖自将救安丰,珍败走,以(宋帝)韩林儿归滁州”。“十四日制赠太祖曾祖父三代为司空、司徒、太尉等官。”

宋龙凤十年(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太祖三十七岁。

宋帝在滁州。

“春正月丙寅朔,李善良等率群臣劝进……乃即吴王位,建百官。”

“初太祖以韩林儿称宋后,遥奉之。岁首中书省设御座行礼,(刘)基独不拜曰:‘牧竖耳,奉之何为?’因见太祖陈天命所在。”

宋龙凤十一年(元至正二十五年,1365),太祖三十八岁。

宋帝在滁州。

“冬十月戊戌,下令讨张士诚。”

宋龙凤十二年(元至正二十六年,1366),太祖三十九岁。

宋帝在滁州。

五月二十一日,太祖以檄数张士诚罪状:“皇帝圣旨,吴王令旨:近睹有元之末,王居深宫,臣操威福,官以贿成,罪以情免,宪台举亲而劾仇,有司差贫而优富。庙堂不以为忧,方添冗官,又改钞法,役数千万民,湮塞黄河,死者枕藉于道,哀苦声闻于天。致使愚民,误中妖术,不解偈言之妄诞,误信弥勒之真有,冀其治世,以苏其苦,聚为烧香之党,根据汝颍,蔓延河洛。妖言既行,凶谋遂逞,焚荡城郭,杀戮士夫,荼毒生灵,无端万状。元以天下钱粮兵马大势而讨之,略无功效,愈见猖獗,终不能济世安民。是以有志之士,旁观熟虑,乘势而起,或假元氏为名,或托香军为号,或以孤军独立,皆欲自为。由是天下土崩瓦解。余本濠县之民,初列行伍,渐至提兵,灼见妖言不能成事,又度胡运难与立功,遂引兵渡江……龙凤十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十二月遣廖永忠沉宋帝小明王韩林儿于瓜步,宋亡。”

宋龙凤十三年(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太祖四十岁。

大明洪武元年(元至正二十八年,1368),太祖四十一岁。

“春正月乙亥……(太祖)即皇帝位,定有天下之号曰明,建元洪武。”

十 大明帝国与明教

太祖因明教建国,故以明为国号。然“明王出世”、“弥勒降生”均含有革命意义,明暗对文,互为消长,而终克于明。弥勒则有三十次入世之说。使此说此教仍继续流传,则后来者人人可自命为明王,为弥勒,取明而代之,如明太祖之于宋小明王。以此明太祖虽以红军小卒起事,自龙凤十二年以后即讳言其为红军支系。于讨张士诚檄中,且深斥弥勒之传说,以为妄诞,以为妖言,而于“明王出世”之说则不及只字。此盖受刘基、宋濂等反红军系儒生地主之劝说,隐去旧迹,为建新朝地步也。越一年而建国。洪武元年四月甲子幸汴梁,闰七月丁未还南京,因李善长之请,诏禁白莲社及明尊教。王世贞撰《李善长传》:


高帝幸汴还……又请禁淫祀白莲社、明尊教、白云巫觋,扶鸾祷圣书符咒水邪术。诏可。


遂著于律。《明律》十一《礼一》:


凡师巫假降邪神,书符咒水,扶鸾祷圣,自号端公太保师婆,及妄称弥勒佛、白莲社、明尊教、白云宗等会,一应左道乱正之术,或隐藏图像,烧香集众,夜聚晓散,佯修善事,扇惑人民,为首者绞,为从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

原注:西方弥勒佛、远公白莲社、牟尼明尊教、释氏白云宗是四样。


牟尼即摩尼,明尊教即明教也,说见前文。

时温州仍有大明教流行。熊鼎以洪武元年任浙江按察司佥事,分部台温。以大明教名犯国号禁绝之,宋濂《故岐宁卫经历熊府君墓铭》:


洪武改元……温有邪师曰大明教,造饰殿堂甚侈,民之无业者成归之。君以其瞽俗眩世,且名犯国号,奏毁之,官没其产,而驱其众为农。


泉州晋江县华表山亦有明教徒所立之摩尼庵,因郁新杨隆请得不毁。何乔远《闽书》卷七《方域志》:


华表山山背之麓有草庵,元时物也,祀摩尼佛。摩尼佛名末摩尼光佛,苏邻国人,又一佛也,号具智大明使……会昌中汰僧,明教在汰中。有呼禄法师者,来入福唐,授侣三山,游方泉郡,卒葬郡北山下。至道中,怀安士人李廷裕得佛像于京城卜肆,鬻以五十千钱,而瑞相遂传闽中。真宗朝,闽士人林世长取其经以进,授守福州文学。

皇朝太祖定天下,以三教范民,又嫌其教名上逼国号,摈其徒,毁其宫。户部尚书郁新、礼部尚书杨隆奏留之。


温泉之明教均相继以“教名上逼国号”被禁断。温之明教自后遂不见于记载。闽则易名为师氏法,亦式微矣。何氏又记:


今民间习其术者,行符咒,名师氏法,不甚显云。


政府对明教之压迫虽严,而明教徒仍数数起事。洪武永乐间陕西田九成自称后明皇帝,改元龙凤,帝号与年号均直称小明王。其党则称弥勒佛四天王等。《明成祖实录》卷六五:


永乐七年(1409)七月戊戌,“妖贼王金刚奴伏诛。金刚奴陕西阶州人,自洪武初聚众作耗,称三元帅,往来劫掠,而于沔县西黑山天池平等处潜住,常以佛法惑众。后又与两沔县贼首邵福等作耗。其党田九成者僭号后明皇帝,改元龙凤。高福兴称弥勒佛,金刚奴称四天王,前后攻破屯塞,杀死官军。会长兴候耿炳文引兵剿捕,余党悉散。惟金刚奴与贼仇占儿等未获,仍逃聚黑山天池平,时出劫掠。至是潜还本州,为官军所擒,械送京师伏诛。”


永乐四年(1406)蕲州有白莲社之狱。《明成祖实录》卷四五:


九月丙子,“湖广蕲州广济县妖僧守座聚男女立白莲社,毁形断指,假神扇惑。事觉,官捕诛之。”


田九成起事于西北,即红军入西北者之余党,至蕲州则彭莹玉、徐寿辉起事之地也。至永乐七年复有李法良之起事,《明成祖实录》卷六六:


九月“辛未,诛叛贼李法良。法良江西人,行弥勒教,流入湘潭,聚众为乱”。


江西又宋代明教之重要传教区也。至十六年又有刘化自称弥勒佛。《明成祖实录》卷一一〇:


十六年五月辛亥,“顺天府昌平县民刘化以谋叛伏诛。化初名僧保,畏避从军,逃匿保定府新城县民家,衣道人服,自称弥勒佛下世,当主天下,演说《应劫五公》诸经,鼓诱愚民百四十余人,皆信从之。已而真定容城山西洪洞等县人民皆受戒约,遂相聚为乱。事闻,悉捕诛之。”


永乐以后,类似之暴动史不绝书,姑举其著者数事,如宣宗朝转轮王出世之狱。《明宣宗实录》卷六一:


宣德五年(1430)正月戊申,“山东文登县执妖僧明本、法钟等解京师。明本等皆栖霞县大平寺僧,以化缘至成山卫,依百户朱胜。因涂改旧领敕谕度牒,为妖言惑众,诈称转轮王出世,作伪诏记湧安年号,遣法钟持诣文登,诱惑愚民。县官执之以闻,而成山卫亦执胜等械至京……付锦衣卫穷治之。”


英宗朝“七佛祖师”之暴动。《明英宗实录》卷一二:


宣德十年(1435)十二月己亥,“妖贼张普祥伏诛。普祥真定卫军,以妖书惑众,潜居井陉县,自号七佛祖师,遣其党往河南山东山西直隶等处度人,约先取彰德城,以次攻夺诸城。其党李名显等百余人入磁州城,焚千户所,官军攻败之。普祥挈家属窜伏柏乡县,递运大使魏景原引官军至其党张林家土洞内获之,械送京师。上命廷臣鞫实诛之。”


宪宗朝贵州有“明王”之起事,托称为明玉珍后裔,《明史》记:


成化十一年(1475),总兵官李震奏:乌罗苗人石全州妄称元末明氏子孙,僭称明王,纠众于执银等处作乱,邻洞多应之。因调官军往剿,石全州已就擒,而诸苗攻劫未已,命镇巡官设策抚捕,未几平。


至嘉靖时李福达自称弥勒佛,与武定侯郭勋交通,至起大狱。天启二年(1622)有山东白莲教徒王好贤、徐鸿儒之起事。溯其源流,又皆明教之余响也。

原载《清华学报》十三卷一期
1940年12月25日于昆明东郊萝莎坡唐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