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二十篇 犬

自古以来,这个镇子把狗当做不吉利的动物,忌讳它,讨厌它。有这样一个传说:犬就是“死神的御使”。一只狗被某人家饲养,这家若死了人,这只饲养的狗就一定被当做殉葬品,这是这个镇上形成的习惯。然而,狗是具有那样可爱性格的动物。爱抚狗这是人类更古老的习惯。这个镇上,也只有饲养主家有人死了,才会给狗带来无可奈何的命运。这个镇上深情的人顾忌喂养这种动物,只好忍耐着饲养猫或白兔。对自己的红运有信心的人,反而饲养两三只,仿佛夸耀着他们家庭幸福的象征,连死神也没有靠近窥视的缝隙,被镇上的人赞赏说:他们养那么多只狗都……这家颇感得意。

相信狗是“死神的御使”的原因是很单纯的。狗用令人毛骨悚然的吠声,来表现它凭嗅觉所感到的不安。弥留之际的病人越接近死亡,无疑就越会发出一种异样的臭味儿。特别是患热病的人,就可怕得更加厉害了。尸臭就更不用说了。临死前后也难怪狗要吠吼不止。再说遇上一个人的死,这种臭味一度渗入鼻子,第二次再遇上,比前次更觉难以忍受,这是很自然的。镇上的人是不是知道这种情况呢。他们一度在某死人家里看见狗,就像遇见恶魔般地害怕,决定要把它杀掉。虽然不知道从前,是谁说出“死神的御使”这句话,不过凶猛的热病一流行,镇上的狗群就会吠叫起来,使镇上本来的恐怖景象更增加了昏暗。

村头有个狗坟。坟冢上放置着一尊狗的石像,那似乎是向村社临时借来的狮子狗石像。充当牺牲品的狗都葬在这里。而且滑稽的事是,镇上的人竟然在狗坟前祈求保佑病体康复,他们合十并供奉香花。

可是,与大都会相距八公里多的这个市镇,直至二三十年前膨胀了起来,眼看着变成一片工厂地带,许多外地人都迁到这里来,狗数当然也增加了。把狗当做死神的这种信仰和权威也都丧失了。不过,死了人的人家,则依然默守着让狗殉葬的旧习。有时候为了这种事,旧居民和新来者之间还发生过冲突。让倒霉的狗活下去,总之是件可怕的事,这是这个镇上的人们自古以来的想法。总之参拜“狗坟”的人也是源源不断的。

“待天黑再烧才好呢。让家属看见真受不了。”傍晚,桥上一个纳凉的客人眺望着火葬场的烟云说。

“可是,某个大都会的火葬场也是亮着电灯点火的嘛。”

“可能是心理作用的缘故,真臭啊!”

听见这些对话的纳凉客,都望了望烟云。

“是谁死了呢?”

“不知道。”

“要是给邮购,狗准挨杀吧。”

“多亏现今人都变成傻瓜,狗也就能轻松地活着。死一两个人,有的狗连‘汪’都不叫一声。你说像这样的狗没必要杀吗?”

不一会儿,母亲牵着一个刚剃了头的脑袋蛮大的五六岁的男孩过桥来了。母亲回家比往常晚,孩子到工厂接她来了。

过桥的半道上,孩子说:

“妈妈,我总觉得嗅到了一股香味儿。”这男孩缩缩小鼻子,把烧尸的臭味深深地吸满了一口。把脚步停了一会儿。

疲惫的母亲没有理会他,使劲地拽着他的手,催促他快快走。

“今天某某有葬事,据说那家人觉得狗怪可怜的,想拜托邻居悄悄地将狗存放在亲戚那儿。”

“哎哟。”

“可是被人发现了。于是,正是争执着交不交出狗来的时候,关键的狗逃跑了。真荒谬啊。”

方才那位母亲听了,脸上微微地露出了忧郁的神色……她和孩子回家,吃过晚饭,洗了澡,清爽地在家门口纳凉。她和丈夫以及脑袋硕大的孩子一家三口,住在每天去上班的公司的简陋住房里。这说话的对方,是个邻居姑娘。

数栋并排的简陋住房前面,从这头到那头的屋檐下,铺着长长的一道红砖廊道,已经显得有点发黑。蝙蝠无序地飞来飞去。

男孩握住母亲的双手,把自己的脚放在母亲双腿之间,昂首挺胸,将体重托在母亲的手上,左右地荡悠着身子。不一会儿,停止了摇晃,又把那个大脑袋向后仰,与身体形成直角,眺望着傍晚通红的天空,眺望方才走过来的桥的上游的河边芦苇,眺望小桥、桥畔随着微风摇曳的垂柳,以及在傍晚的天空下格外显眼的高高的钟楼。由于把头弯得太厉害,血液不流通,视野蓦地仿佛变得模糊了。他把自己全身的重量委于母亲的双手上,茫然地失去了自己。

“真荒谬呀。前些时候有个女工跳河了吧,这种时候工厂的狗应该怎么处理,谁都不吭声。不吭声是理所当然的。”

“可是……”

母亲本想抗争的瞬间,忽然听到丈夫的叫喊声:

“是个大畜生!”话音刚落,同时有个白东西像子弹似的从门口跳了出来,与母亲碰了个满杯。

“啊!”母亲不由得把胳膊缩了回来,这当儿抓住她手指的孩子吧嗒一声摔倒在地上,脑袋沉重地撞在砖地上,哭不出声来。

狗飞跑过桥,冲着白色的街道魔鬼似的逃掉了。这就是刚刚成为问题的那只狗。

(叶渭渠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