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厥人的间谍网 第三节

阿曼被长安人起了个别号叫老鹰头,但他的年龄并不老,只有四十几岁。叫他老鹰头是因为他的大脸盘子上那只尖削细长的鼻子几乎钩到嘴唇上了,衬着披到肩头的长发与颏下纠结成一团的虬髯,将他与凶猛,贪婪的老鹰相提并论,说明长安人还是颇有想象力。

奉命杀人的人在城外避了几日,今天回来了。所有知道内情的人都躲得远远的,以免老鹰头在狂怒之下波及自己。即使他的同伙,也在私下里称他为老鹰头,因为这种残忍的动物太像阿曼的为人了。

“你这只吃大粪的蠢狗,谁让你在城里杀他?”波斯语中骂人的词汇有限,阿曼的大嗓门却震得顶棚上的灰土簌簌直落。

杀人者此时已经吓得如一摊烂泥,口中嗫嚅着却讲不出一句整话来。

终于,噩梦般地咒骂过去了,阿曼问:“当时有人注意到你么?”

“没,没有。”

阿曼早就知道没有人发现杀人者。他干这一行二十几年了,绝不会把这么重要的一件事交给一个小卒子去干,而不在他身后拴上一个尾巴。

尾巴的报告很清楚,在张家酒楼门前的大街上,杀人者刺了那叛徒一刀,但却让他逃脱了。当时满街无所事事的汉人正在充分享受着节日里相互拥挤的快乐,没有人注意到这档子事。如果有人发现了杀人的事,街上一定会发生暴乱般的奔逃。汉人们见不得血,更怕惹官非。

幸运的是叛徒最终死掉了,而杀人者也没有暴露身份,否则,阿曼绝不会让这样一个无能的失败者活着回到城里,尽管他总是感到缺少人手。

叛徒死了,信也送出去了。尤其让阿曼感到兴奋的是,他送出的消息卖了一个好价钱。

“那个死人不知道我的事吧?”等到房中只剩下阿曼一个人的时候,里间的木隔扇门一拉,走出一个身材矮小的中年人,这人身上虽然穿了一件窄腰窄袖的胡袍,却是个汉人。

“哪能呢?”阿曼拍了拍那人的肩头,宽慰道:“你是我最好的细作,身居高位。我会像保护我的眼珠一样保护你。”

“我告诉你多少遍了,放尊重些。”那人厌恶地挡开了阿曼的大手。“咱们俩是合伙人,不是你雇的我,你给我听清楚了。”

“那是当然,这是诛灭九族的大罪,谁也不敢大意。”但阿曼眼角上堆积起来的笑纹却明确地告诉对方,一旦出事,你的麻烦会更多些。

“好吧!”那个汉人细作终于让步了。“那就利利索索地分账吧。”

“又不是头一笔买卖了,怎么还这么着急?钱三天以后才能到长安。另外,告诉你一个好消息,这一次换回来的是黄金。”黄金在大唐并不是通行的货币,但是,由于黄金在生活中尊贵的身份,使占有黄金成为一种时尚。另外,阿曼也有拿细作打趣的意味,如果细作的身份一旦败露,黄金是他向西域诸国逃亡的最好的路费。

“兵部别院”算不上是长安最豪华的酒店,在张家酒楼、“贩人馆”和东市的松鹤楼里,接待散客的厅堂都很小,大部分地方都被分隔成一个个六至八铺席大小的雅间,里面又清静,又雅致。而“兵部别院”中主要是一间宽阔的大堂,几十个坐席散落在廊柱之间,最重要的一点是,这里有长安城中最好的葡萄酒,而且价钱不贵,很适合兵部与中书省、门下省的那些七八品的职事官们不算甚高的俸禄。

跟在兵部的一个年老的主事身后,叶十朋踱进“兵部别院”。因是傍晚时分,朝中刚刚下值的缘故,兵部中那些泡酒店找乐子的职事官们正在成群结队地挤进酒店宽敞的大堂。

老主事号称酒鬼,每日在“兵部别院”中不醉不归。自姚崇与宋璟两位宰相从开元二年起整顿大唐吏制,三省、六部中事务繁剧的职事官几乎全部换成了清一色的年轻人,与这些衣着昂贵,二目放光,浑身冒精气的青年相比,老主事只是倚靠多年积累的经验在苦苦挣扎——这也是他沦落为酒鬼的主要原因。

“咱们聊聊天可以,但各喝各的。”老主事是这拥挤的人群中唯一一个没有脱下旧官袍,换上舒适的丝质便装的人。

“还是我请您吧。”叶十朋道。同时他发现,方才还在门首勾肩搭背,热烈寒暄的人群,很快便井然有序地分化组合成一个个小群体坐下,并已经开始交头接耳,或是高声攀谈,传入叶十朋耳中的大多是自我吹嘘或是互相吹捧。

“你也看出来了吧,大唐早晚有一天会毁在这群人手里。”老主事早已端起酒盏,连干三盏,那样子像是要尽快将自己灌醉。

“为什么?”叶十朋在比自己有经验的人面前永远表现得十分谦虚。

“咱们先吃上三壶酒,竖起耳朵听,仔细用眼睛看,然后你可能就会同意我的看法。”老主事与叶十朋相识很多年了,他知道叶十朋对“兵部别院”发生兴趣必定与“案件”有关。

大堂中几乎每一个人都在高声讲话,闹轰轰的,虽然显得气氛热烈,但要想听清什么,却是个天大的难事。

“我带你走一圈。”酒至半酣,老主事吃力地从坐席上站起来,他的两条腿因为跪坐得久了,十分的酸痛。“你这样伸长了脖子听人家讲话,根本不像这里的酒客。”

世风在堕落,叶十朋大有感触。在他年轻的时候,如果见到有前辈在座,年轻人总要十分有礼貌地过来行礼,讲几句问候的话。如今,当年龄够当他们祖父的老主事领着叶十朋向坐在各处的后辈们打招呼时,引来的只是一阵阵让人难堪的寻开心。

但是,有不少的只言片语也飘进了叶十朋的耳中。

“这次老姚可出大丑了,他安排五万人到伊吾郡,可那里却没粮食给他们吃。”讲话的青年长着一张娃娃脸,笑得前仰后合。“这次堂官非把他蘸上芥末吃了不可……”

“想办法弄一批皮铠,有大利可图。我老舅开了个驮运行,专走西平、张掖……”另一桌有人想发财。

“这次随军,九月初就得到福禄那个不长草的鬼地方……”有人在饯行。

“别他娘的瞎琢磨,这次皇上下了大决心……”

“……”

由于叶十朋所属的金吾卫是南衙宰相属下的警卫部队,负责的是长安的治安,与禁军及各大都督府的军队没有关系,所以,有关大唐军事方面的事情他了解的不多。尽管如此,从方才听到的只言片语中他也可以得出一个清楚的结论,朝廷在今秋可能要在西北发动一场大征伐,军队的集结地很可能就在张掖郡一带。

老主事同意叶十朋的看法:“这是路人皆知的事情,没什么稀奇的。”

出于职业上的原因,叶十朋却觉得这关系重大。大唐如此重大的军事行动竟然在这里像谈论歌妓一样随随便便地乱讲,难怪大唐在对外战事中总是不顺利。

这里的招牌菜烤鸽子被明眉皓齿的胡女端了上来,大堂中像这样的女孩子有十几个,如穿花蝴蝶般在几筵间周旋。

“会讲官话么?”叶十朋突然问胡女。

胡女只是用两只大眼睛仔细地瞧了瞧叶十朋的脸,从腰间摘下两片被皮绳连在一起,可以开合的薄木板,递给叶十朋。上面是这里的菜谱。

“老弟别费事了,他们听不懂官话。”老主事口中咬住酥脆的鸽子头,已经开始有些醉眼迷离了。

就在那名胡女转身离去的时候,叶十朋凑到她身边突然低声惊叫道:“当心,你的屁股上有只蝎子。”

胡女当即惊得一跳,用手中的木板拼命扑打她那件窄腰胡袍的后摆。

“哈哈哈哈……”叶十朋鼓掌大笑,像每一个拿侍酒的胡女开心的酒客一样,但是,他的心里却被惊呆了。

这胡女能听懂“屁股”与“蝎子”这两个词,说明她们的长安官话一定讲得非常好,至少也有很好的听力。试想,让一群装聋作哑却耳聪目明的波斯美女终日周旋于掌握着大唐帝国所有军事细节的职事官中间,目的会是什么?

叶十朋知道自己找对了地方。

当叶十朋一踏进“兵部别院”的大堂,老鹰头阿曼便发现了他。这长安城中,几乎每一个在自己的行当里出类拔萃的人物阿曼都有所了解,这是他在长安苦心经营了十几年的结果,也是他成功的秘诀之一。

但愿叶十朋只是来这里吃酒寻开心。

不过,这个名声如雷的暗探的出现,让他心里总是有些不安。阿曼不相信世间有侥幸的事,所以,等叶十朋走出酒店的时候,他便给叶十朋安了个尾巴,这样可以让他心里舒服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