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原来是你 第三节

阮帆拿着钱满意地离开了。这位阮猴子的后人又拥有了一笔赌金,然后会在可以预期的未来里把这些赌金全部输光,继续他穷困潦倒的可悲人生。

而冯斯和姜米顾不上去为这位赌棍感叹了。刚才的那个故事,把之前那些断断续续的残片都串联起来了,许多一直想不通的关节,都已经渐渐明晰起来。

“张献忠的这个地宫,一定有大文章!”姜米兴奋地说,“绝对不会是什么宝藏!里面所藏的,一定就是那个魔仆!”

“不只是单一的魔仆,”冯斯说,“还有黑色的花朵。那个所谓的灵穴,就是魔仆和黑色花朵的藏身之所,而张献忠……要么是受人指使的,要么他本人就是个知情者!”

姜米点点头:“没错。这个杀人魔王霸占了灵穴,营造成地宫,一定是想要在里面培养些什么,说不定就是为了养那种奇怪的花。然后玄化道院的道士找到了地宫,虽然付出了惨重代价,但还是抢走了一朵花。仅仅是那么一朵花,就造成了整个道观‘升天’,太可怕了。”

“那朵花……感觉像是对蠹痕的能量进行放大的放大器,”冯斯说,“但是为什么会造成道观消失、却又一直停留在一个异度空间里,这一点我还猜不透。只有找到那个地宫才能有答案了。”

他又说:“而且还有一点全新的状况。刚才阮帆不是讲了么,阮猴子被魔仆拖进山洞之后,感觉只过了很短的时间,出去后才发现已经过了五天了。这是我第一次听说魔仆有干扰时间的力量。我不太明白这具体说明什么,但是和玄化道院里的一切跨越几百年仍然没有变化的状况,一定是可以联系起来的。”

“那接下来,我们去找张献忠的地宫?”姜米跃跃欲试。

“我们?”冯斯愣了愣,“我本来想,你可以留在成都,我自己去就行了。这一路一定会有很多危险,我担心你……”

姜米绕着冯斯走了一圈,忽然揪住他的耳朵,在他耳边大声说:“我早就和你说过了,担心太多会变老的!”

“好吧好吧你赢了,一起去吧!”冯斯揉着耳朵,“其实你完全可以当领导遥控指挥的。”

“领导更要身先士卒!”姜米挥着拳头。

“我倒是想起想起小时候我爸说的话,”冯斯说,“那会儿他总是说:‘我们家,大小事务都由我全权负责……’”

“哇,你爹那么厉害?”

“还有后半句呢:‘……领导下了命令,我就全权负责去办!’”


两人开车回到成都市区,采购了一些登山装备和野外生存必需品,然后连夜开往青城山。青城山景区分为前山、后山、外山,青城外山就是过去的青峰山,山下是一个叫大观镇的古镇,古称大观乡,正是阮猴子阮嵩的家乡。

尽管不如前山后山那么有名,毕竟都属于青城山的资源圈,旅游业依然有声有色。两人毫不费力地找到了住处。此后两天,两人在山里走了一圈,发现颇不容乐观——因为整个青城山系被开发得太完善了。这座山本来就不大,各路旅游资源都得到了充分的利用,再加上历史上屡屡掀起的寻宝热,他们很难相信这里还有哪个角落是没有被人踩过的。

“我还以为这里会和大兴安岭一样大到没边、搞不好走到哪儿就会冒出个野人呢,”姜米十分忧郁,“现在看起来,就算是野合的男女想要找个不被人撞见的清净地儿都很难。”

“不要思想那么低俗肮脏嘛小姜同志!”冯斯说着,自己也开始愁眉不展,“这里的风景虽然漂亮,但确实……人气太旺了。我没法想象有什么大规模的地宫会藏在这里而不被发现。这样的一座山,实在不像是可以和‘寻宝’‘秘密’一类的词汇沾边的地方。”

“会不会是被那个阮帆给骗了?”姜米忽然想起来。

“应该不会,如果他要设计骗我们,成本太高了,而且没有必要。”冯斯说,“他的故事里所包含的那些信息,全部指向魔仆,外人是不可能编得那么像的。而假如他是守卫人或者黑暗家族里的人所假扮的——收买无数的路人甲配合他、精心编造这一套谎言来骗我们,图什么?直接把我们抓起来或者干掉不是更方便?”

“说得也是。”姜米点点头。

“我倒是有另外一个猜测,”冯斯说,“所谓的规模庞大的地宫,可能既存在,也不存在。”

“你把我都说糊涂了,怎么个既存在又不存在……啊!”姜米猛然反应过来,“你是指……就像玄化道院那样!”

“是的,最初我曾经怀疑,这个地宫压根不存在,也许是张献忠用了三百条人命来做的幌子。”冯斯说,“但后来我琢磨了一下,在阮嵩的叙述里,他确实亲自参与了地宫的建设,而且结构还十分复杂,那应该不会是假的。所以,也许只有唯一的一个可能,地宫存在,却像玄化道院那样,离奇地遁入了另外一个空间。”

“那可怎么办?你那天流了那么多血,最后也不过能从玄化道院的幻影里抓出一个木盒子。这个地宫如果真的也那样消失了,那岂不是根本没有办法进去探寻了?”姜米很是发愁。

“其实呢,就像你说的,大不了当成一次旅游吧。”冯斯拍拍她的肩膀,在心里悄悄叹了口气。


宁章闻又帮冯斯搜索了大量和张献忠宝藏有关的信息,可惜全都是些荒诞的民间传说,一看就是极尽夸张之能事的无稽之谈,并不能带来任何的帮助。不过有一条旧日新闻倒是引起了他的关注。

那是宁章闻从某个专门收藏解放前旧报纸影印版的偏门网站上找到的。当时包括《川报》《四川日报》《四川民报》《华西晚报》等在内的诸多报纸媒体,都报道过一则新闻:1943年4月,一位居住在成都的爱国商人在自己所住的公寓内离奇失踪,现场只留下一个全身冻伤的日本女间谍的尸体。而当时的成都,正处在温暖的春季。

一看到这种离奇的死法,冯斯立即想到了死在巨大冰块里的詹莹。而在报道的剩余内容中,所提到的信息更加惊人:这位名叫陈广泽的商人,经营着一家名叫“锦江淘银公司”的企业,这家公司的全部业务内容,就是寻找传说中张献忠当年埋藏的宝藏!而且,就在他失踪的当天以及前一天,锦江淘银公司的打捞船真的从锦江里捞出了一头石牛和一面石鼓,这两样东西,正是传说中张献忠为了日后寻宝做下的标志。

当然了,如今冯斯已经确信,所谓的张献忠宝藏是不存在的。他有了一个推断,这位陈广泽,或许本身就是为了掩人耳目才开办淘银公司的。他试图通过事先准备好的石牛石鼓以及其他一些从河里捞出来的“财宝”,把人们的视线从青城山转移开,转移到完全没有威胁的锦江。

也就是说,如果真的在青城山大肆寻找,是有可能把那个秘密地宫找出来的,否则知晓地宫秘密的人们不会如此大费波折地去掩饰。问题就在于,到底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找到它呢?

眼看距离秘密的揭开只差最后一步了,却偏偏就卡在这一步,两人实在是焦躁不堪,却也没有办法解决。无法可想的时候,只能强迫自己放松。冯斯忠实地履行着姜米对他的劝告,“心思不要太重”,干脆陪着姜米去把青城前山后山都玩了一遍,心情倒也慢慢好了一些。

“就当是陪我来玩啦!青城天下幽!”姜米对冯斯说。

唯一的一个好消息是,北京的朋友们没出什么状况,对冯斯而言,朋友们不出状况就足够让他烧高香了。宁章闻一面帮冯斯照管网游和查找资料,一面在抽空学习安卓编程,看来是真的想要开发游戏;关雪樱在家里按照冯斯给她找的教材自学文化知识,学习之余继续研究厨艺,监视她的人也一直再也没有现身;文潇岚依然是学霸兼社会活动家,在学校里若干个社团里忙忙碌碌,这几天给她打电话的时候,明显可以听出她心情有些不好。


这一天晚上,两人在一家农家饭馆吃了著名的一兔三吃:辣炒兔肉、莴笋烧兔肉和红油兔丁,吃得大快朵颐。冯斯吃得太饱,饭后有些懒得动,姜米于是独自一人去小镇里散步,他则回到宾馆房间里,看到宁章闻例行的每日网络留言。宁章闻告诉他,已经好几天没见文潇岚了,上一次见面时,听说她在忙什么“学生创业大赛”的组织工作,似乎是一团乱麻状况无数,她简直恨不能克隆一百个自己去办事。

关掉聊天窗口,冯斯想了想,拨通了文潇岚的电话。电话很快接通了,那边的背景音很是嘈杂,好像有女人在声嘶力竭地唱着恶俗的网络歌曲,还有人用汪吐死瑞的本地腔英语起劲地喊着节拍。这他妈是哪家迪厅如此没节操?冯斯暗想。

“事情太多了,忙不过来,”文潇岚疲惫地说,“不过我还撑得住。”

“也不能为了革命不顾惜身体嘛!”冯斯前一句还谆谆教导,后一句又露出了他无耻的本色,“话说就那些学校社团的唧唧歪歪的破事儿,向学校请愿灭蟑螂啦,忽悠男生帮女生打开水啦,抗议食堂沙子里掺的米饭太少啦……也亏你干得津津有味。”

“是是是,我知道你档次高,收复钓鱼岛全靠你了……我得去睡会儿了。先挂啦。”

冯斯放下电话,心里想着,连两人例行的斗嘴环节都被省略了,看来文大小姐是够忙的。正在想着,姜米却已经回来了,按两人预定的“每次三声、连敲三遍”的暗号敲了门。只是姜米天性不安分,每次都要搞搞怪,这回她一边敲一边模仿着美剧里的科技宅:“胖妮!胖妮!胖妮!”

“怎么那么快就回来了?”冯斯把她放进来。

“下小雨了,我担心下大淋成落汤鸡,就赶紧回来了。”姜米说,“真可惜,我还没看够呢。”

“看够什么?猴戏?”冯斯随口问。

“不是,是镇上大妈的广场舞!”姜米简直眉飞色舞,“我在美国的时候就听说过大妈广场舞啦,但是百闻不如一见嘛,真的好有趣!那些大妈比起美国本地大妈有激情多了。”

“是啊,可不是有激情么,周边邻居都能听到想激情杀人……”冯斯哼哼着。

“而且那些配乐很好听啊,”姜米说,“节奏感很强,歌词朴实直白。而且似乎是兼具东西方音乐的特色。”

“这些玩意儿,在中国有一个专有名词,叫做农业重金属。这是中国继火药、指南针、造纸术、印刷术之后的第五大发明,将来中国向外输出价值观就靠它了。”冯斯一本正经地说。

“切,一听就是你们这些自以为有品的网络愤青编出来埋汰人家的!乌鸦落在猪身上!”姜米撇撇嘴,“我真的觉得挺好玩的啊,我今天正看到那些大妈分成几派在斗舞,简直跟武侠小说里的武林大会似的。每一队还专门有DJ大妈喊口号呢,而且有一队的大妈喊的是英语,别提多有范儿了!”

“您这样的审美能力,到了网上指定被划入胸大无脑流……等等!”冯斯忽然一下子脸变得凝重起来。

“你怎么啦?”姜米一怔。

“你刚才说,有一个老太太用英文喊话,喊的是不是‘1,2,3,4……’?”冯斯一把抓住姜米的手。

“是、是啊。咋了?”姜米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另外,你能不能给我哼一下,喊‘1234’的时候老太太们伴舞的音乐?”冯斯说。

“歌词记不住,反正就是爱来爱去飞翔来飞翔去的,调子倒是蛮简单流畅……”姜米随口哼了几句。虽然找错了一两个音,但冯斯还是能立即分辨出来,这是一首最近在网络上被炒得十分火热的所谓“神曲”。听到这首神曲的曲调,他如坠冰窟,浑身发凉。

“你到底怎么啦?”姜米看着冯斯的表情,不自禁地有些害怕。

“就在几分钟之前,我刚刚听到了这首神曲,也听到了老太太用蹩脚英文喊的节奏。”冯斯缓缓地说。

“那你的耳朵不错啊,”姜米有些惊奇,“那边离这里还有段距离呢,中间又有几栋楼隔音。换了我我还真听不见。”

“不,我不是在窗口听见的,而是在电话里听见的。”冯斯说。

“电话?”姜米不解。

“和文潇岚通的电话。”冯斯神情阴郁。

“和文潇岚通的电话……不会吧?”姜米一下子明白过来,脸色变得苍白。


两人面面相觑,巨大的恐惧在内心生起。就在这时候,姜米的眼睛瞥向了墙角:“奇怪,进了些虫子。”

冯斯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只见房间的墙角果然有一些小虫子在爬行。这种虫子形状近似甲虫,但比甲虫小得多,体型基本只有一只蚊子的大小,而且颜色血红,看着就让人有毛骨悚然之感。再仔细一看,这些虫子是从门缝里爬进来的,还在源源不断地涌入,而且一进来就顺着墙分散到了房间的四周。

就像是一种有意识的包围。

姜米抓起枕巾,想要扑打,冯斯一把拦住她:“别轻举妄动!这一带旅游业做得那么好,就算有虫子,也绝对不可能这么成群结队地进来。这些虫子,是特殊的人带来的,千万别乱碰。”

他把“特殊的人”四个字故意说得很响亮。片刻之后,门外响起了一声阴笑:“冯斯啊冯斯,你真的是个很聪明的孩子,如果不是逼不得已,我是真心不想和你为难。”

这个声音压得很低,语气里充满了邪恶,但冯斯却发现,这声音听来很是耳熟。姜米也凑到他耳边说:“这个声音好熟啊。不过腔调太怪,我一下子分辨不出来。”

“等他进来,我们就清楚了。”冯斯说着,提高了声调,“请进来吧!”

门把手转动了一下,门开了,一个人影踉踉跄跄地冲了进来。那是文潇岚。此刻的文潇岚显得委顿不堪,颇为憔悴,冯斯连忙扶住她:“你怎么样?没事儿吧?”

文潇岚含着泪摇摇头:“我没事儿。对不起……我并没有把你的行踪说出来,但我们的电话被监听了。然后我被抓到了这里,我没有能力反抗……”

“这不是你的错,不反抗是对的,而且就算说出来也没关系。”冯斯拍着她的肩膀安慰她,身旁却忽然响起一声尖叫。他急忙回头,看到姜米用手捂着嘴,满眼都是无法言说的深深惊骇。

他深吸了一口气,抬头看向门口,这一看也让他像遭受到了雷击一样,浑身一震。门口站着一个他绝对想不到会是敌人的人,但无情的事实摆在眼前,这个人就是敌人,那一脸的凶悍、冷酷、恶毒、阴狠,是他过去从来没有在此人脸上见到过的。

冯斯深吸一口气,定了定神,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不发抖:“季阿姨,你好。”


是的,这个监听了他和文潇岚的通话、把文潇岚从北京绑架到青城山,如今带着一脸凶相走入房间的敌人,赫然是季华。

姜米的亲生祖母季华。温和、平易、充满知性气质的季华。一直对待两人亲切慈祥、有如家人一样的季阿姨。

而现在,她的脸上再也没有了数天前的从容优雅。此刻的季华,脸色灰败,咬牙切齿,眼睛里布满血丝,一向梳理得很整齐的头发也显得凌乱不堪。最可怕的是她的神情,既凶恶又歹毒,还混杂着一丝抹不去的惶恐与紧张,这让她的脸看上去像一条凶残的母狼。

“判若两人”这个词,在季华身上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然而更加惊人的,是季华接下来所说的话。当听到冯斯喊出“季阿姨”三个字之后,她撇了撇嘴,忽然发出一阵刺耳的尖笑。笑毕,她一步步地走到冯斯跟前,脸上带着嘲弄的笑意:“季阿姨?不,你弄错了。这个名字只是我随口编的。我也并不是杨谨的母亲。那一天,是我杀了杨谨,但还没能来得及逃走就被你堵在了屋里。出于某些禁令,我不能杀你,于是只好伪装成杨谨的母亲来骗骗你了。”

冯斯和姜米对望一眼,心里都翻腾起一股复杂的情绪,那并不只是被人欺骗的愤怒与伤心,更加有失去一个原本亲近的亲人的失落。姜米忽然大声问:“那你不是季华,到底是谁?”

对方的脸上再度浮现出嘲讽的笑容:“我是谁?其实冯斯本来应该认识我的,不过他总是呆在自己的世界里,摆出一副蔑视权贵的清高德行,这才会轻轻松松被我骗过啊。”

冯斯听得莫名其妙:“我应该认识你?你到底是谁?”

“季华”故意摆出一脸的神秘:“我问你,你知道当初,是谁把你的养父冯琦州请到北京的吗?”

冯斯霍然向后退出好几步,开口时连声调都变了:“你!你!你是那个副校长!主管基建的副校长!”

“季华”似乎十分满意看到冯斯这副惊骇的表情:“没错,就是我。我的名字叫做李济,但你在学校里一年有多,却从来没有留意过我的存在。”

“你原来是个女人!你是女人!”

“我当然是个女人。谁告诉你校长就必须是男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