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案 嗜血娃娃 第五章

早晨8点,卞虎从镇上的派出所回来了,跟他一起回来的还有镇上派出所的民警。这个民警姓张,多年来一直在镇上管理当地的户籍。

小张见到重案组的人极为客气,且有些紧张,毕竟这个偏僻的小山村很难见到从省里来的重案组。

据小张说,多年之前他开始注意这个侏儒的时候,是因为那个叫陈升的老头总是到派出所里闹,说多年前的一宗命案与那侏儒有联系。但是小张却并未在户籍科找到侏儒的相关资料,出于一个户籍科民警的职业操守,他向陈升了解了那个侏儒的出身来历。

那个侏儒原名周宇,生于1956年,据说是近亲结婚的产物。周宇三岁依旧不会说话,只会爬,不会站起来走路。当时其家人便发现他的脑子有问题。等他七八岁的时候,虽然会走路,但是依旧不会说话,而且他只有最简单的动物需求,渴了不管是什么水都喝,而饿了基本上见到能吃的任何东西都往嘴里塞。在那个物资奇缺的年代,他惊人的胃口给家人带来了不少麻烦。不久之后,周宇家人实在无法忍受他了,于是便将他送到鬼娃岭,名为守灵,实际是任其自生自灭。可谁知傻子的生命力极强,即便是在“吃四两”那种吃糠咽菜的时候,这个傻子依旧顽强地活了下来,一直活到现在。

小张介绍完周宇的情况之后,吴华忠又向其询问了陈升的情况。

小张叹了口气说道:“陈老爷子其实是个好人,虽然受过刺激,偶尔会有些不正常!”

“你具体说说!”黄怡婷认真地询问道。

“我第一次见到陈老爷子的时候,是刚毕业分配到这里不久。当时陈老爷子忽然一大清早跑到派出所,说一定要见所长。”小张如是说,“当时所长正好出差。这个镇子的派出所很小,只有三个人,另外一个也和所长一起出差去了,所以当时所里只有我一个人。我接待了陈老爷子!”

“当初我刚到所里,就听所长曾经叮嘱过有这么一个疯疯癫癫的老人,因为‘文革’的时候受了刺激,所以三天两头来所里闹,但是因为他儿子曾经也是警察,因此大家都对其再三容忍。”小张说着接过卞虎递过来的一支烟,“那时候我以为陈老爷子是一个蓬头垢面、胡搅蛮缠的主儿。然而当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却大出我的意料,陈老爷子穿得非常得体,人也很干净,根本不像是一个受过刺激的疯癫老人。而且老爷子谈吐中带着几分风雅,那时我真的是极为震惊!”

“只是不能和他提起当年的案子!”小张回忆道,“一旦提起那个案子,陈老爷子便立刻变得激动起来,眼神混浊,嘴里的话也难以成句!”

“他当年都和你说过什么?”沈玄问道。

“已经记不清了,因为他当时说的话也没有重点,逻辑不清,很多话也极为混乱!”小张的话令在座的人都有些失望,小张似乎也从他们的表情里察觉到了什么,快速地在脑海中回忆着,“对了,他不断重复几个词:吃人、双胞胎、鬼娃!”

小张是在吃过午饭的时候离开的。他一直有个愿望,就是希望有一天可以进入类似重案组这样的组织,他觉得自己在这个地方已经磨砺了十几年,就经验以及阅历来说都能堪重任。吴华忠听完之后微笑着点了点头。

“吴老,你觉得他怎么样?”卞虎望着小张离开的背影,在吴华忠耳边询问道。看来小张不仅向吴华忠表明过他想进重案组的渴望。

吴华忠轻轻地摇了摇头道:“爱迪生说过一句话,成功等于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加上百分之一的天赋!”

“嗯,是啊!我觉得那小子够努力的了,天赋嘛……”卞虎想了想,似乎并没有从小张的身上看到什么天赋。

“爱迪生的这句话还有后半句,不知道你听说过没有?”吴华忠笑着说道。

“啊?什么?”卞虎瞠目结舌地说道。

“但是往往那百分之一的天赋甚至比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都重要!”黄怡婷接过吴华忠的话茬说道。她说完这句话,看了看一直沉思着的沈玄。

“什么?什么意思?”卞虎一脸茫然地说道。

“意思就是没有天赋再努力有个屁用!”宋一笑着说道。

“原来教科书上全都是骗人的!”卞虎怒骂道。

“好了,我们说正事!”吴华忠正色道,“卞虎,关于陈升的资料送来了没有?”

“还没有,我这就打电话催!”卞虎正要打电话,这时一辆车停在了临时休息所门口,一个民警带着两个档案袋急匆匆地从外面跑进来,他见了吴华忠说道:“吴老,这是局长让我送过来的!”

吴华忠接过档案袋,这个档案袋的四角有些破损,虽然经人擦拭过,但是依旧能分辨出上面灰尘的痕迹。吴华忠清楚这应该是当年陈升强迫民警为其做的笔录。

打开档案袋,一股霉潮的气味扑面而来。第一份笔录是陈升的简历。陈升生于1937年,原籍陕西渭水林芝村人,少年时上过私塾,1966年入党,是第一批公办教师,当年陈升就在附近的学校执教。1967年陈升被以“反动学术权威”的名义要求劳动改造,住牛棚,顶着高帽挨批斗。

“文革”结束之后为其平反,但因当时受刺激较为严重,因此并没有回归教师队伍,一直生活在林芝村,直至十年前病死。

简历下面的笔录是用油笔记录的,可能因为年代过久保存不善,很多笔记已经模糊不清了,而且正如小张所描述的那样,一旦谈到案件,陈升便立刻变得激动起来,而这种激动在笔录上的体现就是逻辑极度混乱。不过重案组依然能从当年的笔录中了解到一些事件的端倪。

1967年7月16日傍晚,陈升在从学校回家的路上看到受害人周启明被一个两三岁的婴儿模样的东西带入村口的荒草丛中,第二天周启明被害,内脏被挖空。作为当年唯一的目击证人,民警当时询问他是否看清那个孩子的模样,陈升出于一个教师的责任,一口咬定那个婴儿的长相与村中侏儒周宇十分相似。而周宇和周启明相识,这也解释了他当初看到的那个长相如婴儿的东西可以和周启明走在一起的原因。只是迫于当时的环境,虽然这份证词被民警拿到了,但是没能继续调查下去。当被问及为何民警当时不进行调查的时候,陈升的逻辑显然混乱了起来,他开始不停地重复着“报复”“食尸”“双胞胎”等词语。

这份笔录并没有如起初想象的那般让案情清晰,反而让案件显得更加扑朔迷离了。读完这份笔录,一个大大的问号出现在重案组成员的脑海中,究竟是什么原因阻止了当时民警的调查?那个叫周宇的侏儒确实有“食尸”的习惯,但是法医在那位老死者的指甲中提取的组织并不属于人类所有,这一点与笔录大相径庭。

案情再一次陷入了僵局,眼看着已经到了傍晚,又是一天过去了,县局已经将所有的赌注都压在了重案组身上,吴华忠的压力巨大。正在这时,外面传来了嘈杂的喊声,吴华忠问明缘由,原来是村民自发组织准备前往鬼娃岭一探究竟。自从这个案子发生之后,村子内就传着一种流言,那就是这个案子是鬼娃岭内的鬼娃作祟。

吴华忠瞬间做了一个决定,那就是跟随那些村民夜探鬼娃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