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辑 写作游戏 博命一红
今天上午第三节课下课第三分钟时,三楼教室门口出现了一个人。两栋教学楼的高一学生都跑出来看,我们班正好在对面,所以不用跑出来,可以幸运地从窗口看他。
他是昨天才红翻的,在昨天的英语圣诞晚会上,他们班演的是课本剧《项链》,他反串,演那个丢了项链的女人,戴一顶金色大假发,穿一身每个女人都想穿的曳地晚礼服,和一个高大的男生跳了一段华尔兹,又跳了一段独舞。这样说你肯定认为和电视上的恶俗表演没什么两样——其实真的没有什么两样。只是,他的表演不让人觉得恶心,而是想让人跳脚尖叫。我当时在后台候场,没有看到他表演的全貌,听到的大部分是台下观众的喝彩和尖叫声音。他表演完回后台的时候,我还真的有一瞬间心神俱裂,不停地小声唱:“you make me high... you make me high...”
我觉得你能够理解今天上午我们的反应了,今天上午他是在助理(就是昨天和他共舞华尔兹的男生)的簇拥下走出教室的,周围的人都给予他热烈的掌声,他略显羞涩和贼眉鼠眼地朝后退了一下,随即被“助理”抓住手向人群挥了挥。瞬间,对面教室的人也一下子认出了他,全部人都拥在窗前向他致以诚挚的问候。由于三楼已经完全塞住,所以大部分人只能到楼下的小广场上仰头看着他。他对人群再次致意了……以被吓住的僵硬微笑,再次慈祥有礼地敬了个礼。期间不断有女生找他要签名,但是被他的助理推开了。这时候,我们高一年级一千多人一齐朝他喊:“再跳一个!再跳一个!”于是,他盛情难却地比划了一下舞蹈的大意,这次简短的出访——我指的是从教室到男厕的出访——就在不很尽兴的舞蹈中结束了。
当我们回到座位准备上课的时候,才发现老师已经皱着眉,背着手,半张着嘴在讲台上站了许久了。
他是继学校话剧团主演,学校摇滚乐队主唱之后最红的人。我相信他长大后也能红的——不管是不是走谐星路线——而在我脑海中反复翻滚的一个问题是:“他会因为这次博命一红而得意吗?抑或是后悔?”
演出的效果是很轰动,不过这个“轰动”是中性色彩的。这是一次彻底放开、豁出脸去、且铁了心不管今后在学校怎样混下去的演出。我好像忘记提的是,观众看到他的第一声惊呼是:“人妖出现了!”
我在文坛的出场方式虽然不如“金发反串男”那么轰动,但跟他的方式一样,都属于这种不管不顾的演出。只是我出道时还太小,没有意识到那是一场博命演出。当时也有人惊呼:“天山童姥现身了!”“文坛小妖出洞了!”我也许一生也摆脱不了第一次亮相的不完美形象。
我后悔吗?
同样是人,为什么人家就可以用优美而没有争议的方式出场?比如莫扎特,三岁时就优雅地表演他的天才。还有一个人叫做霍夫曼斯坦尔,他先以一篇文章出道,当大家都在猜测文章的作者是怎样一个沧桑老道的神秘老人的时候,连胡须都没开始长,穿着中学制服的他来到人们面前,简短有力地一鞠躬:“我是霍夫曼斯坦尔。”然后,所有人都交换着惊奇和赞许的目光。这个孩子从一开始,准确地说,还没开始,就已经接近完美了。
我很羡慕霍夫曼斯坦尔的出场方式,但我是不后悔的。虽然这两种方式的起点不一样,而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会一样,也许一辈子都不一样。但我相信,有一天,完美抑或不完美出场的人,终会站到同一个位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