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戏的观众:我读格雷厄姆·格林 最会说故事的人

当然,每一个了不起的作家都是独特的、不可替代的,就像我们常讲天底下没任何两片雪花长得一模一样。然而,就算在如此认知的基础之上,我们仍得再次强调,在所有的独特之中,格林真的是无以伦比,尤其就二十世纪的小说发展实况及其限制来看,格林完成太多奇怪的事,少有人能像他那样。

首先,格林极可能是二十世纪小说家中最会、也最专注于说故事的人,这里,我们讲的不只是他的小说数量,还包括他的小说实质内容。

从一九二九年出版《第二个自我》以来,格林整整写了六十年的岁月,其中光是长篇小说就交出二十五部之多,其他还有短篇小说、剧本、自传、游记、诗集、论文集、报导文学、传记云云,非常吓人,对创作力,尤其是长篇小说创作力普遍陷于萎顿的二十世纪小说(尤其是格林所从来的、开发过度的现代小说原乡西欧),格林的丰美是极其动人极其醒目的。

格林不只写这么多小说,怪的是他还像十九世纪伟大的写实小说家那样子书写——格林的小说视野宽广,格局恢宏,敢于碰触西欧小说业已遗失近百年的大题目,包括一场战争,一次政变或革命:而且格林始终执着于实相,认真创造人物,构思情节,让想像力在具体的世界之上奔驰,不躲不闪不装神弄鬼,不在关键技穷之际莫名其妙地化成一道轻烟不见,就像你在二十世纪小说经常看到并为之气结那样子。

格林的每部小说都是个好故事,这让他有余裕和自己的作品调笑——一度,格林把自己的小说分两组,分别标明为“正经小说”和“娱乐小说”,但这个玩笑没开太久就宣告放弃,原因很简单,即便由作家本人来分类,这两者也从未泾渭分明过,事实上,格林再阴黯再严肃的小说都一样有着可堪读者享乐的好看故事和情节;同样的,再轻松再顽皮的作品,也都深沉专注,一句话,都一样是格林的小说。

其次,格林是最会写男女偷情的小说家,这方面,他的规格不只是二十世纪,而是人类整个文学历史,没有任何人比他更会写偷情。

这有一部分得归功于他的真实经验。格林于一九二七年结婚,并因此改信天主教,但他的婚姻和信仰都没因此安定下来,前者在他育有一子一女之后便宣告分居(天主教不允许离婚,因为他们直到今天还相信“神所结合的,人不能分开”),而改由长期的偷情来替代,至于信仰之路则更是无止无休的在怀疑中挣扎,这些我们都可从小说之中看出来。

不少人讲过,格林小说中的女性角色总是次等的、陪衬性质的(“都只是鬼魂”),这话大体没错,但其实可以讲得更直接更准确些,那就是,格林小说中的女性便只有在扮演情妇那一刻才焕发光芒——让我们说夸张一点吧,格林写男女偷情,几乎已届“至小无内,至大无外”的令人叹为观止境地,小从一句对白,一个看似自然的停逗,一个瞬间闪逝的失神,甚至一块晚餐桌上的无辜牛排(真的,见《爱情的尽头》),其间都能层层叠叠地包藏着猜测、怀疑、嫉妒和怨懑等等奇怪的心思,而格林就是有办法把这琐细的男女之事搬上台盘,联结上轰轰然的历史大事甚至成为关键,在《喜剧演员》中,男主人公布朗正是怀疑满口大话的琼斯少校上了他的德国大使夫人情妇,才借力使力把琼斯弄上山打游击,最终加剧了革命镇压,害死了琼斯,也让自己再回不去太子港,从而流落到多明尼加成了滑稽的殡葬业者;在《沉静的美国人》中,英籍记者弗勒则因痛恨美国特工派尔偷走他的越南情妇凤,设计让这个年轻天真的美国人中伏遇害,丧生共产党之手;而更精彩的可能还是《麻风病人》,那位了无生趣、随着船走多远就是多远而流浪到刚果麻风病院的名建筑师奎力,误打误撞开车载送可怜的赖柯夫人入城验孕,却因为女人奇妙的心思,事后赖柯夫人一口咬定他是腹中小孩的父亲,因着一场不存在的、女人自我抚慰的想像偷情,被虔信天主的愤怒丈夫射杀。

相较起来,我们一直认为最会写男女微妙心思的张爱玲、钱锺书,原来是那么“文学”。

还有,也是比较无聊的,格林大概是和诺贝尔文学奖关系最纠缠也最奇怪的作家,他破纪录地被连着提名超过二十次,却终其一生没能得奖。当然,这件事较丢脸的一方是瑞典皇家科学院那班人,意思是,长达二十年以上的时光,他们的文学奖最终名单一直是可疑的、鉴赏力大有问题的。

最终,也是最特别的,格林同时也是一个了不起文学国度的创建者,这个国奉他为名,我们称之为“格林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