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这还是第一次,血手木匠在他的作品上签名。《邮报》认为这是对他们刊登过的头条新闻作出的回应。《邮报》曾经刊登过一幅漫画,一根钉子钉住血手木匠的脑门,如今,他用一模一样的方式虐待尸体,横眉冷对外界指责。虽然宣称血手木匠的作为与自己有关,《邮报》推卸起责任来也一样神速,根据验尸报告,警方强调,这个女性已经死了好几天了,泡在冰水里防腐,最后,才是血手木匠的当头一钉。
《新闻报》认为这是血手木匠对治安当局的公然叫阵。血手木匠奚落警方拿他没辙。邀请他们来逮捕他。毫无疑问,他也谴责警方无力防止九一一的发生,害得他的家庭毁于一旦,他现在要报复。
《时报》访问了法医心理分析学者。专家说,血手木匠以往躲在暗处,匿名作案,现在跳出来,想要扬名立万,怕外界忽略他的存在。血手木匠的犯案历程,进到一个新的阶段:他想要被抓到,于是罪行更加张狂,毫不避讳,甘冒被警方抓到的风险,因此,血手木匠可能正在计划一起重大案件,规模会超过前面几起。
法兰·巴克伦是从电视新闻上知道波尔伦丘这起命案的。他出门买了这三份报纸回家,仔细研读,然后转到纽约第一频道,看看有没有最新发展。接下来几天,警方侦办都陷入胶着。虽然没有什么真正的“新”闻,但是,波尔伦丘命案占的篇幅却始终居高不下。
不同领域的专家奉献所学,搬出压箱理论,观察、解释血手木匠的心态;记者在这个大都会里四处找人街访,得来千篇一律的答案。艾芙莉·克里斯平的老友、法律事务所的同事,还有波尔伦丘的邻居,无一幸免,全部被记者找上,发表一下对死者的观感以及哀叹她的惨死。
为什么血手木匠会挑上她?她的生命里究竟有些什么,使得血手木匠非杀她灭口不可?为什么,这个女士在公寓里的死亡时间长达一个星期,血手木匠却选择与尸体同处?(《时报》报道说,从这种现象可以推论出,克里斯平女士跟哈宾杰先生可能有性接触,或者生前,或者死后,不过稍后的验尸报告却推翻了这种说法。第二天,报纸刊出更正启事强调,在先前的报道中,他们曾经将“暗示”一词误印为“推断”。)
巴克伦每天都花很多时间阅读报上的信息,认为记者的报道其实都没有搔到痒处。他非常清楚血手木匠是怎么挑上这个牺牲者的。他在附近晃来晃去,留神观察身边事物,看来,这家伙的观察力相当不错,肯花苦心。他的目标是单身房客,住的地方不必经过大厅,就可以进出。他挑上克里斯平女士纯粹是因为方便,杀人跟他的计划(管它是什么计划)无关,目的是取得她的公寓。
好躲在里面。
用不着联邦调查局的精英探员,也用不着带着维也纳口音的弗洛伊德派大师出面调查或诠释,也用不着特意去用疯子的思路推测,因为道理就这么简单,有点常识就行。这个狗娘养的急疯了,纽约警察全体出动,几乎把城市都翻过来找他。他们查到他的银行账户,随即冻结,发现他租的仓库,也立刻封锁清理。血手木匠没有钱、没有日用品,更没有地方让他坐下来,冷静地想一想。
倦鸟可以归巢,但是专案小组行动彻底,让血手木匠罗掘俱穷,无处安身。所有的廉价旅馆柜台都有他的照片,巡逻警员也经常上门临检。游民收容所、纽约的三个机场大厅、宾州车站与纽约中央车站的候车大厅——全部都在警方的严密监控当中。地铁警察则是密切注意月台与候车区的可疑分子,在车厢里巡视,关注在车上睡觉的人。就连躺在街角的酒鬼、迷迷糊糊的吸毒者,本是城市风景再正常不过的一部分最近都会被警察多看几眼。
他租不到地方住,没法按照纽约客的老法子,在杂志上登个广告,或是付钱给中介、向门房行贿,弄间公寓窝着。所以,他随机应变,挑个寂寞的单身女子,跟她回家,扼死她。他喂猫,是因为这总比杀它来得安静、简单些,至于浇花——这个嘛,谁知道他为什么要浇花?也许他喜欢植物。冰水浴,让很多犯罪心理学者大惑不解的现象,甚至一度怀疑是源自某种文明的酷刑,其实也没那么难懂,血手木匠只是不想让尸臭弥漫,影响他的生活品质而已。
脑门上的那根钉子呢?
没错,这点倒是想不通,但也不容回避这道难题。如果这种做法不是签名,不是宣称这具尸体是他的杰作,还会是什么?巴克伦琢磨不出。血手木匠到底想要干什么?
跟警方玩游戏?
他不觉得。这个人经历过人生难堪之境。他的人生跟家庭,在一瞬间粉碎消失。不是车祸,没有着火,更不是坠机、火车出轨之类的意外,而是针对这个城市的恐怖攻击。这么惨痛的悲剧,应该不会让一个半隐居的沉默绅士变成一个想要找些乐子的阴谋者,故意把警方兜得团团转。是,哈宾杰是有目的的。他也许并不理性,也无法理性,但是,他的一举一动却有逻辑可循。只是现在还没有人能看穿这王八蛋的心思,破解他的行为模式。
煽情小报懒得研究,反正他们只要确定血手木匠是个令人发指的恶魔也就行了。变态、神经病。他的行为确实邪气,毫无疑问,但是巴克伦却不想把血手木匠妖魔化。在当警察的那段时间里,他还真碰上不少这种邪里邪气的人,有的人还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对,有的人一点感觉都没有。有一个母亲懒得帮孩子换尿布,索性把她的脑袋打碎;还有一个父亲坐在孩子的胸口,硬生生地把他闷死,目的是压制整日害他孩子咳嗽的恶魔:这些案子就不是同一种类型。这两个人都是不适任的父母,都应该装进密闭舱里,射到外太空去,少了这些人,地球可能比较好;但是,其中一个疯了,另外一个可没有。
他希望他能猜出血手木匠到底在干什么。如果你知道血手木匠到底在干什么,就可以推出下一步他会怎么走,预做防范,制敌先机。脑门上的那根钉子,虽然目前无法判断它的真正目的,但是至少意味着血手木匠一时之间,还不会高挂工具退休。
在此之前,他曾一度相信血手木匠不干了。这个人可不是先天性的精神变态,直到九一一莫名其妙地找上他之前,他的生活严谨,无可批评;但在切尔西死伤惨重的连续纵火案之后,巨大的震撼也许会让他清醒过来。巴克伦曾希望他能自我放逐,甚至自杀,这样一来,事情就简单了,只消比对河中捞起来的尸体,或是刮除铁道上血肉模糊的残破尸体,梦魇就会就此结束。
也许他倦了,带着一身罪孽罢手,从人间蒸发。但是,常识告诉他,要这种连续杀人魔罢手,只有两种可能:杀了他或抓住他。否则他会按照他的行凶模式,一直干下去。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形。有的时候,凶手杀得没意思,就不杀了。旧金山星座杀人魔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一旦他们不再犯案,时间一久,没人注意,案子就不了了之了。比如说,从印第安纳到伊利诺伊州,接连三个妓女被绑架、谋杀,弃尸在州际公路的休息站,当然是个大新闻;但是大家提心吊胆了半天,却没等到第四件,谁会有闲工夫去追究他为什么不杀了?
要忘记血手木匠这号人物,着实不容易,但并不代表他不会罢手。他大可拭去指纹,让榔头、钉子留在抽屉里,挑个清静的夜里,飘然离去,不会有人把波尔伦丘凶杀案跟他扯在一起。接下来,说不定不用杀人,他就可以找到一个藏身的地方。
但他却用了榔头,用了钉子。他还没完。他还有别的计划,一个让切尔西连续纵火案相形见绌的大案子。巴克伦可以想出一连串的可能目标。这个城市别的没有,就是地标多——摩天大楼、桥、港湾里的大雕像,每个人都可以列出一张清单。但是,九一一之后,大家才发现,没有什么比得上疯狂的无限可能。如果你读不透疯子的心思,列举可能攻击的目标又有什么意义?
他想不出问题的答案,脑筋一片空白。他希望上帝赐他一个可以着手的地方,让他可以助警方一臂之力。不过,他很快就发现,他只要插手,就会招来难堪。即便他默默地做,大家还是会以为他是故炫己能,为二〇〇五年进军纽约市长宝座暖身。再说,就算警方接受他的协助,他又帮得上什么忙呢?这里是纽约,在媒体疯狂地追逐下,警方还能有这种表现,堪称可圈可点。
他想到二〇、三〇年代风行一时的密室谋杀小说,天才的业余推理高手,挺身而出,协助头昏脑涨的警方,破解复杂的神秘案件。现在的他也是如此,像是现代版的业余侦探故事,因为尽管他身经百战,现在也只是老百姓,一介平民,怎么也改不了这个事实——他的衣橱里一箱箱的勋章与奖状、他皮夹里的优待卡、他在警界服务超过二十年因此可以领的终身退休俸、锁在抽屉里的左轮手枪以及携枪证明,都帮不了他的忙。
所以,他只能坐在家里,读这个案子的相关报道,找几个老朋友聊聊案情。他想得很深,试试自己有没有办法独自破案,足不出户,看穿血手木匠心中的诡计。他想象出的情节曲折动人,但只在脑里空转,只是想象。
但他却乐此不疲。尽管他绞尽脑汁,却怎么也想不出血手木匠接下来的计划,可是,不强迫自己去想,他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干什么。
当然,就是那个女人。苏珊·波玛伦斯。他在丝蒂莉碰到她,在莱格侬见识她旁若无人的胆识。他抓住机会,跟她上床。
对,飞蛾扑火。
下一件他能记得的事情,就是他四肢叉开,俯卧着被绑在她的床上,她用女孩子的名字叫他,像搞女孩子一样地搞他。他跟猎鹰一样,头上蒙着头套,他还以为她会把他撕开,他会因为流血过多死在床上,但,他没有。高潮来得又凶又猛,他差点断气。
完事之后,两人分手,他回家,花了好久的时间,把身体冲干净,然后,放了一缸子的热水,泡在里面。他想利用这个晚上,好好地把他的冒险经历想一想。但是,他却没法稳定心思,老是在欲死欲仙的兴奋与天翻地覆的恶心中荡来荡去。他决定好好睡一觉,他想,经过一夜好梦,很多事情就明白了。
他原本以为睡不着的,谁知道一沾枕就不省人事,呼呼大睡了九个小时。起来之后,他觉得一整晚都在做梦,可是到底梦到什么,他又说不上来。他全身酸痛,被她塞进去的地方痛,自然不在话下,由于他被强迫做出种种奇怪的动作,全身筋骨都不怎么对劲。他想起他曾经做过的事情、曾经让那个女的做过的事情,还有他失去理性的反应,不禁一阵寒噤。
星期五来找我,她说。是啊,他想。他现在唯一的问题是:应该打通电话给她,说他不会去呢,还是干脆凭空消失,让她去揣测他为什么不见人影。以她的美貌、随性,要再找个男伴,易如反掌;更何况她有那么多性玩具,就算找不到人,也不难自得其乐。
也许,他应该送一把花给她,附张卡片,说他决定不再见她。去一次,是哲学家……纸条上这么写。
她知道这个典故吗?柯盖特大学有个教授最喜欢讲这个故事。法国大哲学家伏尔泰接受朋友邀请,一起去逛窑子。这家妓院很特别,里面都是俊俏男生,两人花天酒地,玩得不亦乐乎。过了几个星期,他朋友又找他,伏尔泰拒绝了。为什么不去?你上次不是玩得很开心吗?朋友问他。是啊,是啊,伏尔泰说,去一次,是哲学家。去两次,就是性变态了。
一把鲜花,一声再见。分手得很贴心,悲喜交错的情感,会让那个疯狂的婊子有些感动。要不,就简单些,花省了,卡片免了,从此各走各路。她的伤口会愈合,他的也是。
他检查他的行事历,看看他星期五到底有没有空。没空,他要到康涅狄格去参加晚宴,发表演说。这是他本周的第二场演讲——星期二早上,他得飞到里士满,在午宴上发表演说。
整个周末他都待在公寓里,让答录机处理电话。星期一早上,他打电话给经纪公司,要他们取消本周所有的演讲行程。里士满的午宴和哈特福特的晚宴全都取消。接电话的那个女的显然很不高兴,一直要他清楚交代取消原因,他没力气编造谎言,她再聒噪也没用。
星期三原本要跟一位才华横溢的作家会面,商谈合作事宜。两个人预计在午餐后,研究两人都能接受的写作风格,好一起出一本书。星期二,他打电话给那个作家,取消约会。要不要再约个时间呢?先不要,他说。他有作家的电话号码,等他手头上的事情理出个头绪,他会打电话给他的。
星期三,他随便在附近找了家小餐馆,独自吃完午饭,到中央公园散步好几个小时。有时,他也会停下来,找张椅子坐下,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前方发呆。星期四,他上健身房,胡乱踩了五分钟的脚踏车,接下来的重量训练,也在两分钟之内草草了事;但他在蒸汽间里却待得太久,出来之后,大汗淋漓,头昏眼花,几近脱水。回到家,喝了一整瓶矿泉水,上床睡觉。
星期五他拿起电话打给她,打算跟她说,他不去了。他有她画廊的号码,七个数字拨到第六个的时候,他把电话挂断。再度拿起电话,拨了三个数字就放弃。
天啊。
星期五晚上八点,他把名字告诉门房,祈祷她不在家。门房帮他打了通电话,点点头,指着电梯,示意他自己上去。他敲敲门,她在里面应声,门没关。
他走了进去,客厅没人。进到卧室却发现她大腿上系着吊袜皮带,黑色网袜和一双黑色的高跟鞋,此外,就什么都没有了。照理来说,这么穿应该很荒谬,可是他却不觉得。
“嗨,法兰妮。”她说,声音异常柔和,微笑。
“苏珊。”
“不,别说话。等下再套头套,我只是不希望你说话而已,明白吗?”
他点点头。她是疯子,他想,不过,他也不太正常,否则就不会出现在这里了。他现在就该转身离开。他已经开始变硬了,开什么玩笑?他为什么要到别的地方去?
“我在身上涂蜡,法兰妮。”她抚摸自己,展示她的身体。“毛慢慢长回来了,我得处理一下。先把蜡烧化,倒在身上,冷了之后再揭开。很痛,很像做爱,棒透了。”她张开大腿展示成果,问他觉得漂不漂亮?他点点头。她叫他脱下衣服。
“看看你,法兰妮。你已经硬得跟石头一样了。像你这样的漂亮女孩,要那根硬邦邦的老二干什么呢?我要把蜡浇在你的身上,浇遍每个地方:你的胸膛、你的腋下、你的老二、你的睪丸跟屁眼。你的皮肤会像丝一样的光滑,再穿上丝质内衣,保证你一天到晚都会硬起来。跪下,法兰妮,上过蜡之后,我敏感得很,我要你舔我。我要你让我高潮。”
那天晚上,她放他回家的时候,他觉得精神奕奕,神采飞扬,而且决定这辈子再也不要见到这个婊子。上床之后,他又做了一整晚完全不记得的梦,醒来之后,他的阳具直挺,有一种期待解脱的强烈需求,不过,他死命抗拒。
星期天晚上,他在一家精致的小店,点了一份三明治跟啤酒当晚餐。十一点左右,他到丝蒂莉去喝一杯。他跟一桌朋友坐在一起,可是,没讲几句话他就觉得坐立难安。出门的时候撞见丝蒂莉,她说,干嘛走,还早着呢。明天有要紧事情,他说。
第二天,他也只是看看报纸跟电视新闻而已。星期二,他打电话给经纪公司,请他们取消所有的预定演说行程,也不要帮他接新案子。十分钟之后,电话响了,他一点也不觉得奇怪。果然是经纪公司老板打来的,问他到底出了什么事情。是不是不满意他们的服务?是不是别的公司提供他更好的条件?就算是跟别家公司合作,已经答应别人的事情,还是要履行,这是负责任的表现。
他说,不是他想的那样,只是他失去公开演讲的兴趣,不想靠这个过活了。他同避喋喋不休的问题,逼得老板最后连如果他改变主意,请他打个电话给她都没有说就挂了电话。
挂掉电话之后,他检查行事历,把所有的约会取消,只保留一个看牙医的预定行程。然后,出门,到公园散步。
星期五,他照例上伦敦塔。这一次,她给他戴上头套,把他绑在床上,让他在史上最久的高潮边缘游走。最后,她说她要来点烫的,他可能以为她会用火,但是,她保证不会对他造成任何伤害。然后,他感觉到一团火热的东西贴在他的阴囊底部,伸进他的直肠。他闻到毛发烧焦的味道,心想这次死定了。
过了好一阵子,感觉改变了,一点也不热,还冷得让人打哆嗦,这次她用的是冰块摩擦,甚至塞了一点进去,让它慢慢融化。他躺在那里,等他的呼吸慢慢恢复正常,她不断抚摸他的胸膛跟腹部,让他冷静下来。
她告诉他,他刚刚闻到的焦味,是她用蜡烛烧枕芯羽毛散发出来的。很像真的吧,她强调。她的嘴唇碰了碰他阴囊底部,也就是刚刚用冰块摩擦他的地方。
下一次,她温柔地说,他会惊艳冰块的妙处。你会全身火烫的。
接下来,星期六,他看了几个朋友,打通电话给一个数月未曾谋面的女人。她的名字叫雅琳·史洁蒂,在卡内基厅计划捐款部上班,工作内容是提醒那些有钱人自愿捐钱给文艺团体有什么好处。她经常带着可望掏出支票本的大户吃大餐、看表演,让他们有某个高级俱乐部专属会员的感觉。“我一星期起码要跟好几个有钱人出去吃饭,个个都比你有钱得多,”她有一次告诉他,“但你不一样。你是唯一会抢账单的人。”
“法兰,”她说,“好久不见。”
“太久了。”他说,“星期三晚上吃饭可有空?”
她星期三有事,星期二没问题。也许先看表演,他建议说,之后再吃晚餐。他们选定两场两人都没看过的表演,他拍胸脯保证,一定能拿到好位子。她在戏院跟他会合,看起来更加动人了。雅琳四十好几,但是,一头细致的金发、秾纤合度的身材,依旧让人眼睛一亮。她父亲与匈牙利知名的埃斯特哈齐家族有关系,一九五六年大革命之后,赴美避难;她母亲是及时逃出德国的犹太人。
看完表演之后,他们两个在乔·亚伦餐厅吃了一顿简单的晚餐,然后步行到她位于五十五街的公寓。这里距离她办公的地方很近,走路五分钟就到了。他们两个心照不宣,知道今晚要上床——他们总是这样——但是,这种关系却没有进一步发展的空间。他们很喜欢有对方作伴,不管是床上,还是床下,但却没有化学反应。
进了公寓,她想先帮他倒杯酒,他说不必,谢谢。她缩进他的臂弯,两人接吻。
他从没亲过苏珊。
在床上,他释放出前所未有的高亢能量,而她善于逢迎,热情似火。完事之后她躺在他的臂弯中,一只手捂住他的下体。
“哇,”她说,“我不知道你这么烫,应该把晚餐省掉的。”
“我们不是把甜点留在家里吃了吗?”
星期五晚上,他又去找苏珊,全身赤裸,被绑在床上。“好,”她说,“现在告诉我约会的情形。”
上个星期,在他离开之前,她问他,除了她之外,最近还有没有跟别人睡觉?他说,“睡觉?我们哪有时间睡觉?”干,她说,他还有没有干过别人?
最近没有,他说;她说,这样不好。她跟别的男人做爱,他也应该这样。接下来这个星期,她命令说,他要去找个女人约会,跟她上床,星期五跟她详细报告。
“星期四可不成。”她在门边跟他说,“我要你保持体力。”
他很详细地描述跟雅琳上床的过程。他知道当时他那么兴奋,是因为他想把过程一五一十地告诉苏珊。
她全神贯注地听着,问了好些问题。她要他把雅琳的身体说清楚,想知道他到底做了什么、感觉如何。她告诉他,他的表现棒极了,她要给他奖励,随即拿出一瓶蜡跟一些薄纱布。她先用剪刀把他的体毛剪掉,然后把蜡倒遍他的全身、腋下、胯下,再把他翻过来,倒在他的背部。
蜡很烫,但忍得住;把蜡撕下来的时候很痛,也还忍得住。完工之后,她要他抚摸自己,盘腿坐好,手淫。
就在他快到高潮的时候,她把他的手移开,吸住阳具,含着满嘴精液,亲他,把精液吐进他的嘴巴,要他吞下去。
“喔,法兰妮。”她说,“这是我们第一次的接吻,不是很浪漫吗?”
他下个星期五还要见她,每个星期五都要见她。他不再有弃她而去的念头。他已经是,他这么想,她的奴隶了。他们俩的关系为“性奴隶”这个名词增添了新的意义。他不在乎,这不是重点。
有一次,她问他这辈子是不是真的没叫过妓女?直到今年夏天,他说。
我不是妓女,她说。他说,他无意侮辱她。她说,她不觉得这是侮辱,只是用词不精确罢了。他说,他也知道,因为她不收钱,他真的不是这个意思。话讲到一半,就被她截断了。她不是在说钱,她说。除了钱之外,他到底知不知道妓女是什么?
妓女,她跟他说,只要能讨好客人,什么事情都会做。她完全不同。她做的是他最为厌恶的事情,然后,强迫他爱上这些怪事。
他再也没有打电话给雅琳,或者其他愿意跟他上床的女伴。就算是他欲火焚身也一样,他不想解释为什么突然之间,他身上的毛都不见了,不想见到对方大惊小怪。
上健身房,他也放弃蒸汽浴跟按摩,等回到家才洗澡。他可不想让别人看到他这副怪相,但他却不后悔让她做出这么诡异的事情。他喜欢光滑的皮肤,很敏感。穿上轻柔的衣服,在家里走动,让他觉得他是一个有甜蜜秘密的男人。
这事很奇怪,从头到尾,无从解释的理由,让他心醉神驰。她不断开拓他内心连他自己也大吃一惊的阴暗角落。这些阴暗角落不是她创造出来的,而是本来就在那里。他觉得知道比不知道好。
真是这样吗?威廉·波义斯·哈宾杰(他太太叫他比尔吗?他妈妈叫他比利吗?)可能也没有料到在他的心里,竟有如此恐怖的残杀魔域,直到双子楼崩塌,异常的光芒照亮了他先前没有察觉到的地方。沉默寡言的哈宾杰,摇身一变成为血手木匠,再怎么想,他也没想到:他竟是如此冷酷,如此精于杀戮。讲到这里,谁还会说更加了解自己是件好事情?
他实在无法不想这个奇怪的男子,因为每个星期,他都经历了相同的堕落过程——堕入何方?变态?疯狂?还是他自身的无尽未知?
还是想想血手木匠吧。也许,现在的他可以揣摩他的心思,找个方法逮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