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弗格森的故事
同一个周四,达尔齐尔警官和罗斯治安官在艾尔调查自行车的线索,麦克弗森巡官在建立他的时间表,温西勋爵则出现在静石池塘两座小屋中较远那座的门前。
弗格森先生亲自开了门,他手里拿着调色板,身上穿着绒布裤子和开衫,一件皱巴巴的夹克。他看到这个早来的访客,似乎有些惊慌,温西赶紧开始自我介绍。
“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我,我是温西,我想我们在鲍勃·安德森那里见过。”
“是的,当然,请进。刚听到敲门声,我还以为是送香肠的或者是蔬菜水果商。很抱歉这个地方现在是一团糟。我出去了几天,格林夫人抓住这个机会整理了一下,而现在我必须花几个小时把它们 再弄乱。”他朝着那些画布、抹布、舀水用具、瓶子和其他随身画具挥挥手,“在一个整齐干净的画室里我从来都找不到任何东西。”
“实在很抱歉在你刚刚开始工作的时候来打扰。”
“一点也不,完全不影响。要来一杯吗?”
“不,谢谢,我刚喝过了。你继续,不用管我。”
温西把椅子上的一些书本和纸张清理干净,然后坐下来。弗格森返回他的大画布前沉思,这让温西想起格雷厄姆描述的弗格森的绘画风格——蔓延繁茂的树根,水中的倒影,嶙峋的岩石堆,远处漂浮着忧郁的蓝色,整体是一种超现实的装饰风格。
“你这两天在格拉斯哥,是吗?”
“是的,去看画展。”
“画展很好吗?”
“还不错。”弗格森向他的调色板上挤了一些绿色,“克雷格有一些好作品,唐纳森也有一幅杰作。当然也有一些失败的作品,其实我主要是为了去看法夸尔森的作品。”
他又在颜色斑斓的调色板中加入了一滴朱砂色,然后看起来似乎认为调色板上的颜色已经足够——他拿起一支画笔将两三种颜色调和在一起。
温西又问了几个关于画展的问题,然后不经意地说:
“你失去了你的邻居啊。”
“是的,这件事情我不打算想得太多,坎贝尔和我不是特别和睦,但是——我还是希望他是以别的方式离开。”
“确实是非常奇怪,”温西说,“我想警察肯定来做过例行调查。”
“哦,是的,幸好我有不在现场的证据,我说,温西——你很了解这些事情,我想实际上他是——那不是意外吗?”
“恐怕从现在的情况来看,确实不是。”
“他们为什么这么想?”
“哦,我是个局外人,你知道,警察们当然不愿意公布他们的调查结果。但是他似乎在落水之前就已经死亡了,或者类似这种情况,你不知道吗?”
“我明白了。我听说他的脑袋被打破了。这是什么意思?有人从背后偷袭、要抢劫他吗?”
“有可能是这样的。但是,除非他们能确定他身上的财物,否则警察不会说他是被抢劫的。我想他们会去银行调查取证。”
“那里是流浪汉闲逛的乐土,不是吗?”
“哦,我可不知道,或许还有人在那里的山头睡觉呢。”
“是啊。为什么断定他不是摔下去的时候撞到石头上了?”
温西低声嘟嚷了两句。永无休止的提问,永不间断的回避,这种你提问我回避的游戏已经让人厌烦了。一个接着一个,每个人都想知道同一件事情。他茫然地回答:
“不知道,看起来这是最有可能的答案,不是吗?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直接去问法医。”
“他不会比你说得更多。”
沉默的气氛蔓延开来,弗格森一言不发地在画布上涂抹着颜色。
温西发现他的注意力根本不在画作上——不出所料,弗格森忽然将调色板扔到桌子上,转过身来,说道:
“听我说,温西,告诉我一件事情。假装你什么都不知道并没有什么好处,因为你确实知道真相。坎贝尔死于尸体被发现的当天上午这一说法是不是有什么疑问?”
温西感到某种东西触动了自己的神经。是什么促使这个男人这样问——难道是犯罪感造成的自我暴露?温西也不确定该如何回应,他就像反问自己那样反问他:
“你为什么这样问?”
“那么你又为什么从来不给一个正面的回答昵?”
“好吧,”温西说,“这是一个该死的有趣问题——好吧,当然——或许他们没有告诉你那幅画的事情?”
“什么画?”
“坎贝尔画的一幅画。警方发现的时候,那幅画仍旧未干,因此他当天早晨肯定还是活着的,否则就不可能画那幅画,不是吗?”
“哈!”弗格森长舒一口气,好像他紧张的情绪终于得到了放松。他又重新捡回他的调色板,“不,他们没有告诉我这件事情。这就解决了,当然。”
他后退几步,侧着头,半眯着眼睛,开始审视画布。
“但是你为什么关注这个问题?”
“因为,”弗格森说,他拿起一把调色刀,开始刮擦刚刚涂上的颜色,“因为——警察曾经来问过问题。我想——听我说,”——他的脸贴近画布,手中继续刮着颜色,眼睛没有看温西——“或许你可以告诉我应该怎么处理。”
“处理什么?”
“警察。首先,他们开始调查我的行踪,从周一晚上开始。周二的行程很简单,我乘坐九点零八分的火车去格拉斯哥,而且一整天都待在那里。但是我不得不承认我周一整晚都在这儿,然后他们就变得——该死的好奇。”
“是吗?”
“这就是为什么我想知道,你明白吗?这让人非常不愉快,如果——如果坎贝尔周二早上还活着这一事实有什么疑问的话。”
“是的,我完全理解。就我所知——我不是说我知道一切事情——但是就我所知,任何人只要周二早上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就是安全的。”
“非常高兴听到你这么说。我这么说也不完全是因为自己。尽管任何人都不愿意被怀疑,但是——事实是,温西,我完全不知道应该对那些家伙们说什么。”
“哦?”温西说道,他的眼睛环视了一下四周,“我说,我喜欢那个东西,以白色村含和石楠花做前景,正好依傍在山坡上。”
“是的,还不坏。我告诉你,温西,听了你的话之后,我不介意。也就是说,当那些家伙在这里的时候,我想这事或许有问题,所以我有所保留。但是或许我应该告诉你,这样你就可以告诉我是否要说出来。我特别害怕惹上麻烦,而且,你知道,我也不想成为任何人的同谋。”
“如果我的观点还有价值的话,”温西说,“我想说,最好把它说出来。毕竟,如果真的有人犯下了这可怕的罪行,终究会被发现的。”
“我想也是,尽管这不能让一个人起死回生。如果可以的话,当然,没有人会犹豫的。但是——”
“另外,”温西说,“你永远不知道你的证据会在哪方面起作用。有些人为了包庇他们的丈夫、儿子或者女儿,拒不提供消息,耽误了警察很多时间。案件明朗之时,就会证明她们所做的一切不过是想要保护自己丈夫、儿子或女儿的生命。”
弗格森看起来有些不高兴。
“我只想知道他们为什么要了解坎贝尔周一晚上的事情。”他缓慢地说。
“他们想要找到死者生前最后见到的那个人,”温西迅速回答,“他们总是这样做,这是标准程序的一部分。你在所有的侦探小说中都可以看到这样的情节。当然,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永远不会承认自己犯罪,但找到他就会让案件调查的进展顺利起来。这几天我正准备要写一本书,两个人走进一条死胡同,后来一声枪响,一个人被谋杀了,而另外一个人被看到手里拿着枪逃走——下面二十章会出现很多红鲱鱼,但是最后证明那个拿枪的男人就是凶手。”
“十有八九就是他——我的意思是在现实生活中——不是吗?啊,我也不知道。”
“那么,你跟警察说了什么?”温西已经有点失去耐心了,手里无意识地摆弄着一管铅白色颜料。
“我告诉他们自己整晚都在家,然后他们问我是否看到或听到对面有可疑的动静。我说没有,你知道,我并不会注意什么。他们问我有没有看见坎贝尔回家,我说没看见,但是听到汽车开进来的声音。大约十点刚过的时候,我听到钟响报时,觉得自己该上床睡觉了,因为明天还要赶火车。我喝了最后一杯酒,洗漱完毕,然后拿出一本睡前书,就在上楼的时候,我听到他回来了。”
“这是你最后一次听到他回来吗?”
“是——的。但是,随后,我又朦朦胧胧地听到他家的门打开又关上了,好像他又出去了。但是我也不确定,如果他出去了的话,那后来肯定又回来了,因为第二天一早我又看到他开车出去了。”
“这一点很有价值,早上他什么时候出去的?”
“大概是七点三十分到七点四十五分之间——我记不确切了。当时我刚穿好衣服,正要去吃早饭。你看,因为我要赶九点零八分的车,那个讨厌的车站距离这里有六英里半远。”
“你确定看到坎贝尔在车里吗?”
“哦,是的,我看到他了——但是,我想如果我进入证人席,我只会发誓说我看到他的外套和外貌的轮廓。我没有看到他的脸,但是毫无疑问,那就是坎贝尔。”
“我明白了。”温西的心跳明显加快了,但随后又恢复平静,他几乎看到了手铐在弗格森附近闪耀——如果他发誓说他看到活着的坎贝尔,而温西很清楚这时候他已经是一具尸体了!但是对于侦探来说,事情不可能这么简单。
“他穿着什么衣服?”
“哦,那件可怕的格子外套,还有那顶有名的帽子。这些都不可能是别人的。”
“是的。那么,你还有什么没说出来?”
“有两三件事。首先——但是我不知道这件事情是否与案件有关——周一晚上大约八点的时候外面有吵闹声。”
“是吗?我说,弗格森,非常抱歉,我挤爆了一管好好的温莎一牛顿颜料,随手摆弄东西可真是我的坏习惯。底涨破了。”
“是吗?哦,没关系。把它卷起来就行了,这里有抹布,弄到身上了吗?”
“没有,谢谢。怎样的吵闹声?”
“有个家伙来拍坎贝尔的门,还大声叫骂。坎贝尔不在——非常幸运,那些话可不大中听。”
“这个家伙是谁?”
弗格森瞥了一眼温西,然后目光又回到他的画布前,低声说:
“事实上,我想是法伦。”
温西吹了声口哨。
“是的,我探出头告诉他不要做这些无谓的叫骂,然后他问我坎贝尔在哪里。我说一整天都没有看到他,并建议法伦快点离开。然后他就开始嘟嚷些什么他总是看到坎贝尔在他那里纠缠,还说什么要把他赶出来,一旦让他找到坎贝尔他会怎么怎么样之类的事情。当然,我没有太在意。法伦总是鲁莽行事,就像纸牌中的红心王后——做不了实事,你知道的。我告诉法伦最好将这件事忘掉,他就让我滚,还说要对我怎么怎么样,那时我已经很不耐烦,我告诉他最好找个凉快的地方吊死算了,他说他正想这么干,但是在这之前他也要找坎贝尔当垫背的。所以我说该死的!好极了!他又乱逛了一会儿就走了。”
“他是走路来的吗?”
“不,骑着自行车。”
“哦,是的,当然。他不可能从科尔库布里郡走过来。我说,弗格森,你觉得这件事与法伦夫人有多大关系?”
“该死,如果你问我的话,我会说全都和她有关。坎贝尔以自己的方式喜欢她,而她品格高尚,不会给自己惹麻烦。她总是喜欢扮演慈母般的角色——试图感召别人,你知道,‘一个纯洁女人的感化’。她从来不管这个粗鲁的世界怎么说,只会独自去做她认为好的事情。甜美与美丽永存,其他所有的都将腐烂。哦该死!深蓝色到哪里去了?这个女人简直让人无法容忍,你知道,无法容忍。哦!我又把它放到口袋里了,像平常一样。是的,就像你知道的,我和我妻子不住在一起,吉尔达·法伦把这当成自己的事,还跑来教育我。最后,我几乎要勒死她,可她居然还有勇气和耐心再一次尝试要‘让我们俩在一起’。该死!她让我们非常尴尬。虽然现在已经不成问题了。但是,我无法忍受这个善良的女人。现在,不管她什么时候遇到我,都是满脸的慈悲和怜悯,我真受不了这种人。”
“十分可怕,”温西同意,“就像那些为你做祷告的人。法伦是彻底离开了吗,还是后来又回来过?”
“我也不知道,我要说的就是这一点。后来又有人来过。”
“什么时候?”
“大概是午夜时分,但是我没有看到是谁。有人敲门,一会儿进去了,但是我懒得起床查看。接着我又睡着了。”
“没有听到那个人离开吗?”
“没有,我不知道他——或者她——待了多长时间。”
“她?”
“我说他或者她,是因为我不能确定来的是谁。我不认为是法伦,因为我想我听到汽车声。如果你用完了,把抹布递给我。我恐怕对于这件事情的记忆比较模糊,说实话,我想这次应该是乔克·格雷厄姆又来玩他的老把戏。”
“十分有可能。哈,弗格森,如果我是你,我想我会对警察说实话。”
“什么?你是说午夜的那个拜访者?或者是法伦?”
“包括法伦,尤其是那个午夜拜访者。毕竟,他看起来是最后一个看到坎贝尔活着的人。”
“你什么意思?我在早上还看到过他。”
“我指的是看到他,还跟他说话,”温西说,“如果那个人真的见到他,说不定可以为警察提供十分有帮助的信息。”
“他为什么不主动出来?”
“哦,天哪!一百个理由。有可能是违法推销鲑鱼,或者就像你说的,也有可能是个女人。没有人知道真相。”
“好的。就像他们说的那样,我会澄清。我最好现在就做,否则他们会认为我又隐瞒了其他事情。”
“是的,”温西说,“我也不能再浪费时间了。”
勋爵一点时间也没耽误,他直接驱车赶回科尔库布里郡,赶在麦克弗森巡官开车之前找到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