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雾 第一章

职场的两位前辈举行婚礼。

“我什么都可以帮忙。”

当然,我如此表态。只不过,像我这种既非当婚礼主持人的材料,又没那个资格上台致词的后生小辈,说到我能做的工作,大体上早已决定。自然是坐在收礼台招呼客人,收下红包登记。

母亲大人从衣柜深处取出珍珠项链,不忘警告我:“要小心专偷红包的喜宴大盗哪。”

听说,喜筵即将开始时,这种人就会穿着礼服出现,使出“啊,辛苦各位了。剩下的我来处理,你们快请入席吧”这招。

能够顺利得手,关键在于会场上多是初次见面的人。头一个想出这招的家伙应该获颁发明奖。我记得在报纸还是哪里看过,确实有那样的行当存在,但实际碰上的可能性恐怕非常低。做父母的,就是会连这类鸡毛蒜皮的小事也替子女操心。

我走出玄关,望见红蜻蜒停在院子的晒衣竿边上,唯有透明的翅膀尖端彷佛在咖啡牛奶中沾了一下,变成焦茶色。晒在背上的日光暖洋洋的。

宴客场所在青山的饭店。旋转门旁贴着来宾一览表,上方则是今天举行婚礼的名单。以白字写上“某某两家婚宴,于某某厅”的牌子一字排开。

嗯,这简直像庙会捐香油钱的信徒名单。不过,我当然没说出口,只敢在心里想想。

其中有块“饭山·天城”的牌子。两方我都认识,但由于是同性,我负责天城小姐这边。

我搭电梯上楼,收礼台已坐着新郎大学时代的朋友。

铺有红褐葡萄藤蔓图案桌布的桌上,漆盒兀自散发着光泽,我不禁感到“啊,天城小姐真的要结婚了”。

我的任务是行礼招呼来宾,倒没什么难的。大家都到得早,礼簿的页数也不断往后翻。

期间发生一件令我暗自称奇的事。新郎那边的宾客中,有个人很眼熟。

倘使是出版界的同仁,可能在某种机缘下见过面。然而,情况并非如此,我总觉得是在完全不相干的地方遇到他。

我边向面前的客人致意,边竖起单耳偷听隔壁的对话。从交谈内容判断,他们大概是学生时代的老友。那个人似乎受邀致词,所以不必当招待收礼金。

若是这样,应该毫无机会和我接触。是我记错了吗?

他坐在休息用的沙发上,彷佛正温习拟好的讲稿。

于是,我以视力一点二的利眼重新审视,发现他的眉形和我家隔壁的小鬼很像。不久前,小家伙尚在门口马路和停车场摇摇学步,现已成为堂堂(这么形容其实也颇怪)小学生,在路上遇到顶多轻轻点个头,不再喊我“大姐姐”。他长得就像那孩子,有对略微挑起、英气凛然的浓眉。

……所以,我才觉得眼熟吧。

将收下的红包袋交到后方,尽量不惹眼地抽出现金。有人早习惯这种场面,一叠一叠把钞票凑成整数,迅速拿橡皮筋绑好,随手整理,然后红包袋归红包袋,收进桌上的盒内。不过,红包袋全清空也不好看,又把几个放回前面。见金色喜结稍微歪斜,我调整位置,从正面检视形状。之后,我蓦然忆起《西游记》里曾出现这景象。

分从左右涌来的波浪相会于中央,往两侧卷曲勾出圆圈状,还有那金色,都让我忍不住联想到孙悟空头上的金箍。

孙悟空一不听话,三藏法师便嘀嘀咕咕地念咒,催动金箍愈勒愈紧,最后无法无天的泼猴只能投降。由于是外力施加的疼痛,吃止痛药也没效。

泼猴先生驾着筋斗云,拿的是如意棒,那金箍合该有名字吧。

不过,会自红包袋联想到《西游记》的女孩大概不多。我忽然很想把喜结放到额前,面向某人大叫一声“孙悟空”。额头的金色、胸口的珍珠,搭配身上的深蓝天鹅绒洋装,至少色彩颇为协调。

当然,在喜筵的收礼台不好付诸实行,否则肯定被视为超级怪胎。只是,该怎么说,有段时期,我可是能毫不扭捏地随兴做出这类无聊举动。

或许是处在婚礼这种场合,加上旁边饭山先生的朋友一闲下来便会回顾学生时代亲密谈笑,才令我产生那样的念头吧。